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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4年10月5日 · 離婚後,對方不付孩子扶養費,我該怎麼辦? (1) 【家事】離婚協議書範例 (1) 【民事】剩餘財產分配計算婚後財產價值計算之基準日為何日? (1) 【家事】大S的神布局 (1) 【家事】離婚後對方不付孩子扶養費該怎麼辦? (1) 贍養費與扶養費,和你想像的不一

  2. 2016年7月16日 · 小孩誰的不告訴你 人妻告小三沒轍?. 讀者詢問:. 老公和小三外遇生子,若我打算要提告老公和小三妨害家庭(通姦罪),我是否可以請求檢察官強制檢驗小孩的DNA?. 林佳怡 律師回答:. 依照《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例》第5條規定,檢察官有權力『強制』被告 ...

  3. 2016年2月21日 · 但這樣的聲請,該如何說服法官同意變更子女姓氏?. 首先要參考民法第1059條第5項在民國99年05月19日之修正理由:「三、原第五項規定,需『有事實足認子女之姓氏對其有不利之影響』之要件,始得申請變更子女姓氏,惟所謂『不利之影響』於司法實務上判斷 ...

  4. 2013年10月21日 · 其實按照台灣法律,離婚的方式有二種: 第一、協議離婚: 如果婚姻雙方均無意願再維持婚姻,可以以協議離婚方式結束婚姻關係。 但協議離婚,必須要符合下列要件,婚姻關係才能合法消滅: 1、須以書面為之(即離婚協議書)。 2、須有2人以上離婚證人。 3、雙方須確實有離婚之真意。 4、須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二、離婚訴訟. 如果婚姻雙方無法達成協議離婚,就只能 向法院提出 離婚訴訟,但是這裡要特別注意的是,必須具備民法第1052條所規定之情形,法官才有可能判准離婚。 所以提出離婚訴訟時,必須在起訴狀內特別寫明具備民法第1052條所規定何種婚姻不能繼續維持之事由,並且檢附相關證據,再向法院提起訴訟。 **民法第1052條規定**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5. 2018年11月10日 · Nov 10 Sat 2018 23:45. 單獨監護和共同監護有什麼不同? 台中女律師-林佳怡律師提供法律相關常識,法律顧問諮詢,立即拿起手機「點」下去 Line ID:hd9958,可直接加Line喔! 單獨監護和共同監護有什麼不同所謂共同監護 』,是指父母離婚後雙方都有未成年子女法律上的監護權也都仍然是孩子的法定代理人但是因為孩子的身體無法一分為二所以此時還會再有區分誰是主要照顧者就是孩子是跟誰同住照顧)。 而在共同監護的情形下,孩子所有事項,原則上要由父母雙方共同決定,除非一方有簽署並登記重大事項委託書給另外一方,此時才會由該方單獨決定孩子的重大事項。 關於重大事項之委託,可參考 林佳怡 律師之【 委託監護同意書 】文章。

  6. 離婚後,對方不付孩子扶養費,我該怎麼辦? (1) 【家事】離婚協議書範例 (1) 【民事】剩餘財產分配計算婚後財產價值計算之基準日為何日? (1) 【家事】大S的神布局 (1) 【家事】離婚後對方不付孩子扶養費該怎麼辦? (1) 贍養費與扶養費,和你想像的不一

  7. 夫妻兩人難以相處尚未離婚但我已經不願意繼續和先生同住! 請問林佳怡律師,若是分居,我會不會被罰錢?又或者對方可不可以告我遺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