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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政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預防群聚感染發生,陸續發布相關防疫措施,其中因應防疫需要所定之「防疫隔離」及「防疫照顧」,並未強制雇主應給付工資,惟平均工資計算影響到勞工的資遣費、退休金及職業災害 ...

  2. 4 天前 · 勞工局長周登春29日在防疫記者會中說明,首先,家中若有需要照顧的12歲以下兒童,或就讀國高中職、五專1至3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或者照顧原接受日、長照機構服務的身心障礙者、失能者,因防疫關係導致學校或相關機構停課,勞工可請無 ...

  3. 2022年5月12日 · 近日台灣確診人數激增,疫情洪峰將至,許多勞工因為確診因此被主管機關通知居家照護或收治於指定處所,也有許多家長因為子女學校停課、改線上教學或需要居家隔離、接種疫苗而無法按時上班,這時勞工到底要請什麼,成為勞資雙方共同關切的 ...

  4. 2022年5月5日 · 勞動部今 (5)日發布解釋令,勞工如確診COVID-19,並經衛生主管機關通知居家照護、收治於指定處所或醫院,隔離治療期間需請病假者,請假之日數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雇主應給假,且不得因此扣發全勤奬金,並自111年4月8日生效。. 勞動部說明,因應 ...

  5. 2021年5月17日 · 什麼是防疫照顧假? 請假標準及對象. 條件 : 家中有12歲以下學童停課在家無人照顧. 有「持有身心障礙證明」的子女,有照顧需求. 就讀短期補習班、幼兒園及兒童照顧服務中心等教育機構幼童. 家長自主替幼兒請假,而產生照顧需求者. 只要滿足前述條件,家長其中1人可向雇主申請防疫照顧假。 可申請對象: 包含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的人 (如祖父母)。 防疫照顧假與家庭照顧假 差別在哪? 目前家長要在家照顧孩子有兩種假可以請:一為「防疫照顧假」、二為「家庭照顧假」。 與防疫照顧假不同,家庭照顧假條件較寬,只要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 總而言之,兩種假的差別在於有照顧需求「小孩的年紀」。

  6. 2021年5月18日 · 因應疫情,立法院其實已於2020年2月三讀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其中明確規範有「防疫隔離假」,只要勞工經衛生機關認定須隔離或檢疫、且符合相關條件者,即可申請。

  7. 2023年11月20日 ·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以下簡稱COVID-19)疫情期間,機關(構)、事業單位、學校、法人、團體(以下統稱雇主)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所為應變處置指示,給付員工未確診COVID-19申請防疫照顧假期間(適用截止日112年6月30日)或疫苗接種假期間 ...

  8. 勞動部強調,不論是雇主或是勞工,都必須配合防疫,勞工除可依規定請假外,勞資雙方亦可協商調整工作時間,共同為防疫工作盡一分心力。

  9. 提供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公告訊息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Department of Labor, Taipei City Government-常見問答-防疫期間之請假規定與薪資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10. 防疫照顧假. 經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延後開學、停課期間或高中職 (含)以下學校及相關教育機構符合「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武漢肺炎) 疫情停課標準」停課、配合疫情警戒第三級停止到園 (班)期間或各類教育機構有條件開放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之期間 (註),家長其中1人於延後開學、停課、停止到園 (班) 或前述加強防疫管制措施期間,如有親自照顧「12歲以下(意即未滿13歲)之學童」,或「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五專一、二、三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之需求者,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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