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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全學期不礦課、不缺席者加三分。 2.曠課一小時者減一分。 3.升、降旗無故缺席者每次減零點五分,集會無故不參加者. 每次減一分。 4.事假每達十小時者減一分,因喪葬或特別事故准假在一週以. 內者不予減分,但超過一週以上者,其超過部分依事假之減. 分標準處理。 5.病假不予減分,但必須繳交家長證明,如連續三天以上時, 須持有校醫或醫師證明且經察屬實者,如未繳證明文件乙事. 假規定減分。 6.每學期缺課時︵節︶數三分之一者,應通知教務處依附點規. 定辦理。 7.全學期內曠課達二十一小時以上者,應予退學。

  2. 第1 頁/共6 頁 中山工商個人安全衛生防護器具管理要點 中華民國109年8月6日經行政會議通過訂定 一、目的: 為保障校內工作者(如:教職、員工與學生等)於工作中,不受機械設備及危害 物之危害,並有效管理個人防護具,特依據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與缺氧症預防規

  3. 三、教導與鼓勵學生學習自主管理習慣。. 參、實施方式及內容:. 一、服裝規定:. (一)學生服裝以整齊、清潔、美觀與大方為主。. (二)學生服式為制服、運動服與實習服三種。. 1.制服:. (1)夏季:著短袖白色上衣、皮帶、卡其褲或黑色短裙、褲裝著深色襪與 ...

  4. 學籍管理. 辦理學生入學作業. 辦理學生休學、復學、轉學、轉科、畢業事宜 ( 畢業條件) 辦理學生學籍資料統計與造報表. 整理與保管學籍卡. 受理學歷證件之更正及申請補發. 成績考查.

  5. 校園職業安全衛生業務管理計畫管理規章及要點 1. 中山工商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要點 2. 中山工商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3. 中山工商 ...

  6. 為有效防止校內所屬各場所發生職業災害,促進全體教職員生等及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工作者之安全與健康,特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1條規定,訂定本校「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要點」( 以下簡稱本要點),以要求各級主管及管理、指揮、監督等有關人員執行本要點規定事項。 二、 適用範圍: ( 一) 適用範圍包括校內所有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之工作場所。 ( 二) 適用本要點之人員,係指因工作性質確需進出工作場所之校內工作者 (如:教職、員工等) 及利害相關者( 如訪客、自營作業者、承攬商、供應商等) 三、 要點內容: ( 一)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本校所有校內工作者應遵守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令要點及本校依法制定之各項管理要點/ 計畫/ 辦法。 維持各工作場所之整理、整頓、清潔及紀律。

  7. www2.csic.khc.edu.tw › 05 › 0503技能檢定

    (一) 研訂技能檢定法,建立完整之技能檢定法制。 (二) 積極擴展技能檢定範圍,並擴大辦理技能檢定。 (三) 精進技能檢定評審制度,提升技能檢定水準。 (四) 改進命題作業,建立技能檢定題庫。 (五) 推動常年定期定點辦理技能檢定,統一技能檢定標準,並方便國民應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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