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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8年3月2日 · 新加坡 早前因為一對同志伴侶的收養聲請案引發代理孕母合法化 爭論且登上多家國際媒體。 同志運動也意外地在這個以集體主義為依歸的島嶼國家,找到了一條道路——以國家之名、以家庭之名。 同性戀在新加坡不是一個能被廣泛接受的存在。 由英國殖民時期遺留下來的《刑事法》337A中,將男性間的性交視為犯罪,就算男性在家中與同性發生性行為,仍然可以求處最高兩年的有期徒刑。...

  2. 2021年3月18日 · 許多先進國家雖然重視道德倫理僅開放利他代孕並透過法律限制代理孕母只能拿到少量金額作為營養金」,但反而壓低了代理孕母的市場價格使最後自願領取這樣報酬的代理孕母們並不如預想中都是自願利他懷孕的女性反而也有不少更弱勢

  3. 2022年10月19日 · 代孕生產的新生兒出生後需求方父母或稱作準父母」)將會在孩子的出生證明上登記為父母。 境外的準父母可以「孩子正式父母親」的身分入境、為孩子辦理護照文件,再將孩子接回自己國家。 委託烏克蘭女子代孕及生產所需的費用約為3萬5,000至5萬元美金約為110萬至160萬元台幣),平均費用僅為美國的1/3因此對準父母來說更具吸引力。...

  4. 2016年12月9日 · 在社會黨政府的原始計畫中同性戀婚姻不僅只是伴侶兩人的事同步對同性戀伴侶開放的權利還包括兒童領養權代理孕母以及人工受孕但在修法之前除了代理孕母是被法國全面禁止之外領養權與人工受孕都有限定婚姻夫妻的限制門檻

  5. 2017年7月11日 · 換句話說面對同婚中藉由各種手法——諸如到外國借精生子找代理孕母乃至於在國內自助注精等——誕下的孩子在同婚過後暫時只能透過收養才能建立起非生育方的伴侶與孩子之間的親子關係。 或許有人會好奇,只用收養來處理同婚下的親子關係有何不好? 其實沒有不好,但有所不足。...

  6. 2018年11月19日 · 南德意志報》(SZ在對於這則裁判的報導中分析指出其實聯邦最高法院早於2014年也就是同性婚姻法案通過之前就曾承認一對在美國結婚的德籍男同志與他們小孩由代理孕母所生的親子關係不過當時該案是在外國結婚與此案並不完全相同

  7. 2015年10月30日 · 一胎化政策提倡一對夫婦只能生育一個孩子夫妻在結婚後須辦理准生證」,其用途廣泛不僅是戶口人口流動的證明也代表政府批准申辦人生育合法孩子。 准生證在後期已被「計畫生育服務」證取代(據說更「人性化」),提供已婚婦女已孕後的孕檢、分娩、生育險報銷,以及其他免費避孕服務,但實際上就是更多的絕育跟人工流產。 違反一胎化的家庭,則有行政跟金錢上的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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