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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強積金投資不設任何門檻,即使基層打工仔的額供款,亦能投資優質並且受規管的基金產品,發揮推動「普及金融」的重要作用。 可持續程度 就可持續程度而言,強積金透過界定供款安排,令制度具備足額資金,在財政持續性上較隨收隨付制度為高,與香港作為小型外向經濟體的量入為出理念 ...

  2. 退休成員除了可以一筆過提取帳戶內的強積金外,亦可以選擇分期提取強積金戶口內的強積金,又或者將全部強積金保留在帳戶內繼續滾存投資, 這些安排有助計劃成員因應個人情況、風險承受能力及投資目標,更有彈性地選擇最適合自己提取強積金的時間。 我們建議計劃成員作出提取決定前,應先留意以下事項: (一)考慮個人需要:計劃成員必須考慮退休後的個人資產及生活需要,例如是否急需現金作生活費或其他用途。 (二)理解基金運作:基金單位的價格會隨市場變化,當你申請提取強積金時,受託人便會按市場價格,賣出你帳戶內的基金單位,然後向你支付相關金額。 受託人賣出基金單位的價格,可能與你提交申請當天的價格並不相同。

  3. 積金局今天(6月7日)發表2021年3月號的《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統計摘要》(《統計摘要》),摘要涵蓋強積金截至2021年3月底的主要統計數據,包括登記人數、帳戶數目及投資表現等。 《統計摘要》旨在加強強積金資訊透明度,從不同層面反映強積金制度的概況和進展。

  4. MPF (S)-W (R) 基於已達到65歲退休年齡或提早退休的理由而申索強積金累算權益的表格 (A1.IV.4) 自2016年2月1日起,計劃成員在達到65歲退休年齡或提早退休時,可選擇以一筆過或分期提取強積金。. 由於每個強積金計劃可能會就分期提取強積金作出不同的設定或安排 ...

  5. 提早提取強積金所需文件. 計劃成員基於上述其中一個理由而提取強積金,應向各個別相關強積金計劃的受託人提交申索表格(註:請勿向積金局提交表格及文件),並提供以下文件:. 提早提取的理由. 所需文件. 1. 提早退休. 身分證明文件(例如香港身份證 ...

  6. 強積金制度. 提取強積金. 退休時處理強積金. 提早提取強積金. 強積金法例規定,計劃成員年滿65歲( 符合法例訂明的特定情況 除外)才可提取由強制性供款和可扣稅自願性供款累積的強積金。. 當計劃成員年滿65歲,可選擇以下其中一個方法處理強積金:. 分期 ...

  7. 2023年6月. 「公積金」是甚麼? 一文看清職業退休計劃. 「公積金」的正式名稱是職業退休計劃。 很多機構為員工提供強積金計劃外,亦有一些機構提供「公積金」予員工選擇。 雖然強積金與「公積金」兩者都是退休保障計劃,但運作上則各有不相同。 僱主須為新入職僱員提供選擇. 簡單而言,如果僱主同時提供強積金及獲強積金豁免的「公積金」,而該「公積金」亦接納新的僱員加入成為成員的話,僱主必須在新僱員入職的10天內,向新僱員提供強積金及「公積金」的選擇及比較資料讓新僱員參考及作出選擇。 比較資料包括供款期、歸屬比例、累算權益的可調動性或可轉移性、投資基金的選擇、管理費用的承擔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