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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9.50+3.00 (+1.08%)2024/06/06 17:59 臺灣股市 已收盤 (報價延遲20分鐘)。
- 昨收276.50開盤284.00委買價279.50委賣價280.00
- 今日價格區間278.00 - 285.0052週價格區間120.00 - 299.00成交量19023 張平均成交量38388 張
- 市值1077.340 億本益比 (最近12個月)23.89營運報告/法說會日期2024-08-09除權除息日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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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5日 · Jul 05 Sat 2014 09:34. 管委會可否向承租人請求繳納管理費? 可以! 台中女律師-林佳怡律師提供法律相關常識,法律顧問諮詢,立即拿起手機「點」下去 Line ID:hd9958,可直接加Line喔! 管委會可否向承租人請求繳納管理費? 可以! 事情是這樣的,當事人是公寓大廈的管委會,疑問是管委會可否向承租人請求繳納管理費? 因為屋主 (區權人)老是連絡不到人,而管委會轉向該戶承租戶 (房客)請求繳納,承租戶 (房客)即說「我只是房客,管理費應該向屋主要吧! 」那...怎麼辦! 於是開始尋找相關規定,以下跟各位簡略介紹一下! 一、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規定,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