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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技競賽和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扣繳的有關規定如下: 1.如果獲獎人或中獎人是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或在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及在臺灣地區有固定營業場所之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要按照給付金額扣繳10%。 2.如果獲獎人或中獎人不是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或是在國內沒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未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及在臺灣地區無固定營業場所之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一律要按照給付金額扣繳20%。 3.個人取得統一發票或公益彩券中獎獎金,在每聯(組、注)獎額超過5,000元時,要按給付全額扣繳20%,當每聯(組、注)獎額不超過5,000元時,是不用扣繳的。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為了鼓勵民眾透過行動支付工具、線上查繳稅等E化方式繳納地方稅,舉辦「繳稅好康三部曲」抽獎活動,今(113)年使用牌照稅共計8萬317筆使用線上查繳稅、行動支付APP、行動網銀APP、電子支付APP或掃描稅單上QR-code連結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繳納,該局已於5月7日抽出朱 靖等30名幸運中獎者,可獲得福利即享券500元。 另外,今年度參加「使用牌照稅暨防止稅務詐騙」益智徵答者共計2,726人次,該局亦抽出林 晴等30名幸運中獎者,可獲得超商禮物卡500元。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如果您不在得獎名單內請別灰心,「繳稅好康三部曲-房屋稅」抽獎活動,現正火熱進行中,歡迎您至該局官網 (https://www.chutax.gov.tw)查看活動資訊。
各期統一發票中獎號碼、中獎清冊列表. 序號. 標題. 1. 113年 03 ~ 04 月期統一發票特別獎及特獎中獎清冊. 2. 113年 03 ~ 04 月. 3. 113年 01 ~ 02 月期統一發票特別獎及特獎中獎清冊.
二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7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7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4萬元. 三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6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6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1萬元. 四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5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5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4千元. 五獎 ...
二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7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7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4萬元. 三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6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6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1萬元. 四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5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5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4千元. 五獎 ...
首頁. 稅務資訊. 認識稅務. 稅務問與答. 國稅問與答. 綜合所得稅. 壹、課稅範圍. 二、哪些所得應該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中申報? 所得計算方法有哪些? 1144 政府舉辦的獎券中獎獎金如何課稅? 更新日期:110-10-06. 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8類第3款規定,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除依第88條規定扣繳稅款外,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因此,中獎人如果是個人(不論是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中獎獎金每聯(組、注)獎額不超過5,000元者,即免予扣繳;每聯獎額超過5,000元者,應按給付全額扣取20%。 此外,因這項獎金係採分離課稅,不必併入中獎人之綜合所得總額申報課稅,而所扣繳的稅款也不能夠抵繳應納稅額或申請退還。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8類第3款)
但是政府舉辦之獎劵中獎獎金,如統一發票,公益彩劵中獎獎金,僅須扣繳稅款,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亦即免予填報,其扣繳之稅款,亦不得抵繳應納稅額或申報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