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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院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立場堅定地說轉床是患者因應病情治療所產生的必要行為此外有些患者一開始沒有辦法住到合適的病房事後才需要轉床醫院不應該收取這筆費用因此日前已經發函地方衛生局要求所有醫院苦民所苦不要收取轉床的費用。 石崇良補充,醫院向病患收取的費用包括醫療費用與行政費用,所有的醫療費用依規定都需要經過主管機關核准,但是行政費用則由醫院依營運所需自行訂立,轉床費就是行政費用。 民眾如果遇到醫院不合理收取費用,可以向健保局申訴,也可以向各地衛生局或直接向衛生署申訴。 改變就醫習慣縮短病床等待. 提到一床難求現象,石崇良從醫療體系占床率說明,醫學中心占床率約八十五%,但是區域醫院占床率大概只有六十~七十%,至於地區醫院占床率平均約五成。

  2. 《醫療法》第12條. 醫療機構設有病房收治病人者為醫院,僅應門診者為診所;非以直接診治病人為目的而辦理醫療業務之機構為其他醫療機構。 前項診所得設置9張以下之觀察病床;婦產科診所,得依醫療業務需要設置10張以下產科病床。 雖然在實務上,有些公司為考量保戶的就醫習慣及醫療資源分布情形,會採行較條款寬鬆的理賠方式,最常見的就是在婦產科診所生產的情形,不過,實際的情況還是要看所投保公司的做法。 精彩全文,詳見337期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雜誌。 歡迎加入<現代保險Fb粉絲團>&<現代保險LINE@好友>. 保險RMIM Inc.

  3. 「精神病沒有想像中那麼好假裝,醫師也不會輕易診斷患者罹患精神病。 」這名護理師像是聽多了詐保的案例,覺得媒體標題太聳動,必須出來正名一般,沒好氣地反駁。 「以思覺失調症來說,患者通常在國高中(二十歲以前)就出現前驅期症狀,可能因個性表現怪異,造成同儕人際關係逐漸疏離,但這時症狀輕微,家屬也不會懷疑是精神病,時間久了才加劇病況。 護理師半開玩笑地說,「就算要裝,也不會有人假裝思覺失調,裝憂鬱症反而比較容易。 」她接著解釋,正常人一旦注射多巴胺(治療思覺失調的藥物),腦神經傳導物質降下去,副作用會非常明顯,像是大量流口水、肌肉僵硬、四肢顫抖、眼睛上翻等等,非常不舒服,而且一眼就會被識破。 但真正的思覺失調患者,只有在劑量過多時才會出現這些反應。

  4. 給付方式為「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1.55%」,若計算後未達四千元,則以四千元為給付金額。. 因職業災害或職業病致殘,額外發給二十個月職業傷病失能補償一次金。. 出社會超過十年的家漢,勞保加保期間最高六十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為43,900元,因為職災 ...

  5. 根據衛生署統計,93年台灣地區平均每天有2萬3,474人住院,平均住院天數10.8天,在各大醫院健保病床佔率高達9成、甚至滿的情況下,「一難求」成為許多急待住院就醫病人的夢魘,而在健保病床幾乎滿的情況下,絕大多數病人也只有選擇自費病床一途。 除了健保病床供給量不足外,不少醫療院所為了生存現實,也常常變相要求病人自費住院。 以自然生產為例,由於健保是採按病歷計酬方式,也就是不管醫院提供的醫療服務項目多寡,只要是自然生產健保局就統一支付固定費用的包醫方式,因此一般醫院都僅提供產婦住院3天的醫療服務,也因此,在臨床上常見醫師跟病人說:「三天就要出院,超過的部分自己付錢喔」,使得不少想在醫院多安養幾天的產婦,就得自掏腰包住院。

  6. 2022年10月6日 · 這一場防疫險理賠亂象,徹底顛覆保險「轉嫁風險、填補損失」的基本原則,保險理應該依法、依約、依核保準則行事,謹守保單條款已明確規範的理賠條件。 然而,防疫險一再開放融通,例如以快篩陽代替PCR確診、居家照護視同住院等,早已超出保單條款的理賠要件,這雖然是疫情高峰期間的權宜之計,但套用在保險理賠時,卻成為超高道德風險的圈套,有心人士不但可以自己決定何時何地確診(防疫措施的刻意不作為,讓自己身陷在染疫高風險的狀態),加上確診認定過於寬鬆,甚至呼朋引伴鑽漏洞,製造「非住家屬」全都變成「同住家屬」,進而全部隔離的假象。 保險是集眾人之力,在緊急危難時刻,提供保障的良好制度。

  7. 2016年6月7日 · 基隆一對夫婦為防範寶寶跌下床在嬰兒床裝設床護欄不料寶寶翻身時頭不小心卡在床護欄與床墊中間的縫隙不幸被床墊悶死理賠主管表示標示不實屬於產品責任險的承保範圍夫婦應可獲得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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