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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原因消滅後始得補辦年終考績(核、成)者,年終工作獎金應暫予停發, 並於停職原因消滅補辦年終考績(核、成)後,配合考績(核、成)等次再行 辦理。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20日臺教人 (四)字第1120126002號函轉行政院112年12月18日院授人給字第1124002162號函辦理。. 二、年終工作獎金發給基準,按前開發給注意事項第三點規定如下:. (一) 依月支薪俸及專業加給(或學術研究加給)之合計數發給,主管人員、112年12 ...
2024年8月22日 · 公務人員的確是需要花上時間成本才能得到的夢幻工作,但是考取公務員之後得到的回報是,永久穩定安穩的人生,公務員不會受到任何外力因素導致停工,薪水也是比一般民間企業多出非常多,簡單來說,公職考試是非常適合投資的一個項目,而外面民營的公司
一百十二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 問答集目次 一、發給對象 Q1: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之區長,是否適用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 注意事項規定? ..... 1
給年終工作獎金�. 各級政府年度總預算所列員額與年度中經核准增加員額之現職軍公教人員(含技警工友)。 年度中退休(伍、職)、資遣、死亡人員。 ( 三)發給基準如下: 支領一般公務機關待遇人員,其發給數額按下列規定辦理: 特任以上人員以月俸及公費(或政務加給)之合計數發給(立法委員比照支給)。 比照簡任第12 職等、比照簡任第13 職等及比照簡任第14職等人員,以月支薪俸、專業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之合計數發給。 簡任第14 職等以下人員以月支薪俸及專業加給(教育人員為學術研究加給)之合計數發給,主管人員、12月份支主管職務加給(含兼任主管及代理主管)及簡任(派)非主管人員比照主管職務核給職務加給有案者,另加主管職務加給或比照主管職務核給之職務加給(以下簡稱比照主管職務加給)發給。
支領學生津貼者,不得發給。 年度中因年滿六十五歲經機關不予續聘僱之聘用人員、約僱人員,比照本注意事項第三點第三款規定,按實際在職月數比例發給年終工作獎金。 第一項第五款但書之人員,除機關另有規定或以契約約定,從其規定或約定外,得由機關視經費狀況衡酌發給;其發給金額均不得逾於一點五個月之發給基準。 臨時人員於年度中年滿六十五歲以上且依勞動基準法辦理退休者,亦同。 規定辦理。 另各機關與臨時人員簽訂契約時,應敘明其年終工作獎金發給事宜,並注意約定內容應符合本點規範。 二、依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相關解釋,考試錄取分發(配)訓練或學習人員,如係依規定或比照支領學生津貼者,不合發給年終工作獎金或併計年資發給年終工作獎金。 為期適用明確,爰將上開不得發給年終工作獎金情形,明定於第二項規定。
如果受考人在考績年度內經依法核派代理或兼任職務,並依規定支領代理或兼任職務加給,而於次年1月1日已不再代理或兼任職務者,其考績獎金的各項加給,應以考績年度內實際代理或兼任職務時所支各項加給及月數,按比例計算,其餘未代理月數則以所任職務
一百十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 問答集目次 一、發給對象 Q1: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之區長,是否適用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規 定? ..... 1 Q2:機關委外派遣人員得否發給年終工作獎金? ..... 1
職務加給 基準有所增減者,按當月全月份實發數額計發年終工作 獎金。但當月如有中斷支薪情形者,按當月實發數額依實際支薪日 數計算平均日薪,再依當月日數計算全月份數額計發年終工作獎 金。
2022年11月18日 · 一、依行政院111年11月16日院授人給字第1114001828號函辦理。. 二、請依旨揭規定核算年終工作獎金,並依規定於112年1月12日一次發給。. 三、檢附來函及附件各1份。. 下載行政院函(253.00KB). 下載人次1226人. 下載發給注意事項(131.00KB). 下載人次1226人. 下載發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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