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 董事長的權利 1)主持 股東大會 和召集、主持董事會會議; 2)檢查 董事會決議 的實施情況,並向董事會報告; 3)簽署公司 股票 、 公司債券 ; 4)由董事會 授權 董事長在董事會閉幕期間行使董事會的部分 職權 ; 5)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6)除章程規定須由 股東大會 和董事會決定的事項外,董事長對公司重大業務和行政事項有權做出決定。
      wiki.mbalib.com/zh-tw/董事长
  1. 其他人也問了

  2. 2017年10月3日 · 董事長又叫董事會主席」,是公司的最高領導者常見創辦人出任董事長。 依法律規定,「有限公司」可以不設董事長職銜,所以不一定要設董事會,但至少要從股東中選出一席董事 (公司負責人)對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必須有董事會,且至少要有3個董事,董事長由全體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 如果董事長握有足夠份量的股份,就會有足夠的權力,類似一個國家的元首;他可以任命執行長或總裁。...

  3. 2023年6月2日 · 劉承慶律師. 公司的成員除了有股東外還需要經營團隊負責進行公司的營運經營團隊的成員有些兼具有股東身分但也可能有不少成員是股東以外的人員公司經營團隊的職銜不外乎董事長董事總經理執行長等名義有時還會冒出個監察人來這些職位到底有什麼意義? 安排上有沒有要注意的地方? 創新創業者應該要有一定程度的瞭解,以免職位錯置,名不符實,造成營運上的困擾。 一、公司經營團隊的基本結構(見圖1) 圖1 公司裡董事長、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執行長這些職務是什麼? 資料來源:《當文創遇上法律:從匠人到企業》 / 繪圖:Yen. 一般所謂的公司經營團隊,包括公司營運的決策團隊以及執行團隊。

  4. 2018年4月3日 · 一般來說董事長擁有如下幾種權利1主持股東大會和召集主持董事會會議2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並向董事會報告3簽署公司股票公司債券4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在董事會閉幕期間行使董事會的部分職權5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6除章程規定須由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決定的事項外董事長對公司重大業務和行政事項有權做出決定。 董事會. 不是一個行政機構而是一個立法性質的委員會這就決定了董事長和董事們之間沒有真正的上下級關係

  5. 2018年5月24日 · 總裁 和 總經理: 一般法律意義上是一樣的公司法裡都是「 經理 」;之所以不同看不同公司的偏好。 總經理是由董事會選聘/委任,並向董事會負責;其職權範圍在公司法里都有,主要三方面: 經營事務 :全面負責公司經營事務; 建章立制 :制定具體的公司經營規章; 人事任免 :所有公司高管以下(不含高管,高管一般指副總級別以上管理人員)的任免權。 董事長. 1、 一般是董事會的成員之一 ,承擔主席、主持、召集人等職能,但在中國公司法的框架下,董事長的法定權力其實和其他董事差不多是一樣的,在董事會的表決中只有一票。 2、由於董事長有召集董事會等 程序上的權力 ——這種程序上的權力是其權力超出一般董事的地方。

    • 概觀
    • 基本介紹
    • 產生
    • 工作職責
    • 詞義淵源
    • 議事規則
    • 管理許可權
    • 管理職責

    董事長(英語:Chairman of the board,簡稱:Chairman,日韓稱會長),又被翻譯成董事會主席。指的是一家公司的最高領導者,統領董事會。董事長也是董事之一,由董事會選出,其代表董事會領導公司的方向與策略。

    董事長是公司或機構的最高管理者,由董事會選舉產生,為公司利益的最高代表,領導董事會。

    •中文名:董事長

    •外文名:Chairman of the board

    •職責範圍:股東會

    •職責性質:組織、協調、代表的性質

    •權利:召開董事會、罷免CEO等最高權力

    •特權:可以隨時解除任何人的所有職務

    根據新公司法,有限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所以也不一定有董事會,但至少需從股東選出一席董事(公司負責人)對外代表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必須有董事會,至少要設三席董事。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過半數同意選舉產生。

    董事長是公司董事會的領導,公司的最高領導者。其職責具有組織、協調、代表的性質。董事長的權力在董事會職責範圍之內,不管理公司的具體業務,一般也不進行個人決策,只在董事會開會或董事會專門委員會開會時才享有與其他董事同等的投票權。CEO的權力都來源於他,只有他擁有召開董事會,罷免CEO等最高權力,他掌握行政權力。

    董事長(Chairman)可以隨時解除任何人的職務,除了董事(Member of the Board)和監事(Member of the Board of Supervisors),因為董事和監事不是公司雇員,而是公司的主人和仲裁人。還帶領企業做出正確的戰略戰策,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務。

    關於CEO和President最早的著名例子發生在1960年代美國的福特汽車公司。當時福特三世邀請號稱“藍血十傑”之首的麥克馬納曼擔任福特汽車的President,麥克馬納曼也成為了福特汽車歷史上第一位沒有福特家族血統的President。但是,福特三世並不想完全放棄行政權,因此他改稱自己為CEO,與麥克馬納曼形成了雙頭統治,這是現代企業歷史上CEO職務流行的開始。但董事長相對CEO更具有獨立處理事務的權利。

    從那以後,公司最高執行權掌握在兩個人手裡變的司空見慣,有時候CEO對總裁有很大的優勢,有時候又是總裁乾綱獨斷。1999年左右,比爾·蓋茨曾經任命一位新的微軟公司總裁,但自己仍然保留董事長兼CEO的職務;許多媒體報導說是蓋茨“辭去”總裁職務,但實際上蓋茨只是把微軟公司的總裁和CEO兩個職務清晰的分離開來,並把日常執行權授予總裁,這談不上什麼辭職可言。

    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設董事長1人,可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

    工作許可權

    在董事會閉會期間,對公司的重要業務活動有業務執行的處理權和董事會職代行權,並承擔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義務。

    主持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對所承擔的工作全面負責。

    董事會設董事長1名,由董事會全體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從各國的公司立法看,董事長的權利不是由股東大會授予的,而是由公司法直接規定的。一般來說,董事長擁有如下權利:

    1、主持股東大會和召集、主持董事會會議;

    2、召集和主持公司管理委員會議,組織討論和決定公司的發展規劃、經營方針、年度計畫以及日常經營工作 中的重大事項;

    3、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並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4、提名公司總經理和其他高層管理人員的聘用、決定報酬、待遇以及解聘,並報董事會批准和備案;

  6. 臺灣正體. 董事長 (英語: Chairman of the Board ,簡稱: Chairman),為一間 公司 所有權 (股份) 的代表,為 董事會 的主席,也是位階最高的 董事 ,由董事會選出,並由其代表董事會領導全公司。 名稱 [ 編輯] 董事長因英文名稱「Chairman of the Board」直譯的關係被翻譯成「董事會主席」或「董事局主席」。 董事長在 日本 和 韓國 被稱為 會長 ,正式職稱分別為「取締役會長」 (日語: 取締役会長/とりしまりやくかいちょう Torishimariyaku kaichou *? )和「理事會會長」 ( 韓語:이사회 회장/理事會 會長 Isahoe hoejang * /? )。 產生 [ 編輯]

  7. 2019年10月30日 · 董事長即我們俗稱的公司老闆指的是一家公司的最高領導者統領董事會。 在大公司里,董事長一般是由董事會選舉產生的,一般是公司最大的股權持有人,也是公司的法人代表。 他一般不會管理公司的距離事務,只在公司的大戰略上發表決定性的看法。 如果是集團性的公司,下屬企業都有各自的董事長,那總公司的董事長就成了我們常常聽說的董事局主席。 CEO(執行長) 很多人一聽CEO肯定都覺得他是公司的老大,公司的事情他都說了算。 其實這是一種誤解,如果從職務功能上來說,執行長只不過是一個最高級打工仔而已。 說白了,他也是被公司雇來打工的,可能持有公司的股權,也可能只領工資而已。 只不過他的權力比較大,整個公司、集團的日常運營決策都由他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