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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000元÷30×50%×(5天-3天)=1,000元

      • 勞保傷病給付金額,以目前確診COVID-19的規定來看,需要居家照護五天。 此時按照投保薪資 3 萬來計算,共可以領到【30,000元÷30×50%×(5天-3天)=1,000元】。 依政府定規定,勞工自不能工作之第四日起才可請領傷病給付。 勞保傷病給付公式為:依被保險人前6月平均投保薪資,除以30日,得出日薪後,給付50%。 因此以居家照護天數5天做計算,確診勞工可以領到第4天、第5天共2天的半薪。
  1. 其他人也問了

  2. 2022年5月9日 · 如欲了解選擇適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計算之金額,請至「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給付及津貼補助(新法)」/「災保傷病給付」試算。 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

    • 職保傷病給付

      產檢假薪資補助相關書表 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相關書表 ...

  3. 2024年1月2日 · 111年5月1日開辦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以「依當月投保日數計算」試算111年應繳保險費金額,因無法判斷欲試算月份是否落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開辦前、後,建議使用「依當月投保日期計算(可輸入多段期間)」試算應繳保險費金額,俾利試算結果正確。

    • 被保險人如果生病或受傷住院了,怎樣申請傷病給付?
    • 被保險人因普通傷病住院不滿4日或僅門診治療或出院後在家休養期間,可否請領傷病給付?
    • 被保險人發生傷病事故後即被退保可否請領傷病給付?
    • 傷病給付為何規定已取得原有薪資者,不得請領?
  4. 2023年6月6日 · 從去年2022年11月14日起,確診者居家照護「5+n天」就全面上路,確診隔離天數縮短,勞工確診可領到到傷病給付金額也跟著縮水,如今隨著解封即隔離天數放寬下,未來輕症確診者都無再領到勞保補助

    • 確診者如為勞工,可請領「勞保傷病給付」
    • 確診者、自主防疫及自主健康管理,均不得申請「防疫補償」
    • 確診期間「居家辦公」,可以請領傷病給付嗎?

    勞工如因染疫而導致無法正常執勤工作,導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者,勞保局規定自無法工作的「第4天起」,可請領「勞保普通傷病給付」或「職業傷病給付」;此外如不幸發生二次、三次染疫,只要仍有住院或居家照顧的情況,依然可以再次申請,請領時效為5年以內。

    另外請特別注意,根據衛生福利部所公告的《防疫補償申請對象》文件中指出,確診者(包括居家照護)、自主防疫及自主健康管理者,均不得申請「防疫補償」。 其原因為:防疫補償本意是提供本身為「在職者」因防疫而導致必須「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檢疫者」導致須「請無薪假」或「無法從事工作者」,因此請領者多為「照顧者」的身份,確診者和自主防疫、自主健康管理者並不在此限。 衛福部目前規劃的「每人按日發給1,000元」防疫補償,主要針對受隔離者、檢疫者,其「照顧者」提供補助,實際領取日數則須依照隔離或檢疫通知單上日期(且必須扣除雇主支領薪資的日數)。 衛福部的理由為:確診者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有接受隔離治療的義物,且國家於確診者居家照護期間已提供醫療與公衛資源和相關隔離治療,因此不再另行提供防疫補償。 至...

    倘若確診於居家照護「居家辦公」,還能請領傷病給付嗎?不行。 傷病給付係以因傷病「不能工作 4 日以上」為給付要件,凡有工作事實,不論工作時間長短,均不得請領。如被保險人於居家照護期間「居家辦公」,因已有工作事實,其「居家辦公」之日數不得請領傷病給付。

  5. 最新消息:疫情指揮中心調整現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疾病通報定義,由「確診均通報」改為「中重症才須通報」,勞動部指出,將配合居家照護指引修正,屆時輕症者將失去請領勞保傷病給付資格,只有收治醫院診療的重症者可以申請,因此勞保傷病給付

  6. 2022年5月6日 · 依據勞保局網站試算,以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最高投保薪資4萬5800元計算居家照護10天,自第4天開始請領傷病給付,最高可領到5343元。 勞保失能給付(失能年金) 確診COVID-19勞保被保險人,治療後症狀固定,無論再怎麼治療都無法好轉,經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診斷「永久失能」,並符合失能給付標準、或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所定的身心障礙,且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