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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李茂生 名譽教授 - 台大法律學院 NTU College of LAW. Name: Mau-Sheng Lee. Title: 特聘教授. Education: 日本一橋大學法學博士. Tel: 3366-8955. Email: lms@ntu.edu.tw. Research Interests: 刑法總則、刑法分則、少年事件處理法、監獄學、刑事政策學、犯罪學、刑罰學專題研究. 教師簡介. 期刊論文. 研討會論文. 專書. 教師計畫. 獲獎紀錄. 李茂生教授在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獲學士及碩士學位後,負笈日本,並於1991年相繼取得日本國立一橋大學法學碩士及博士學位,回本院任教。 李教授除了熱心教學,於校務更是勤力協助,現任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一職。

  2. 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 穿著條短褲遇到女警詢問事情,以及問他是「幹什麼的」,他一時「氣衝腦門」,回了句「我是大法律的教授,妳最好不要惹我」,女警聞言隨即致歉,掉頭就走。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需要是受檢人有犯罪事實等 ...

  3. 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穿著條短褲遇到女警詢問事情,以及問他是「幹什麼的」,他一時「氣衝腦門」,回了句「我是臺大法律的教授,妳最好不要惹我」,女警聞言隨即致歉,掉頭就走。

  4. 2022年12月27日 · 李茂生指出,現行我國監獄體制只能把受刑者的惡害降低,盡可能「保留」卻無法「增進」他返回社會的能力,因此他希望盡可能從社會內處遇著手解決問題。 李茂生希望在現實生活中利用許多機制整合資源、提供許多選擇,讓司法少年獲得繼續活下去的能力,經過修法的《少事法》第42條第5項正明載了這道「保護網」。 小百科:《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42條第5項內容. 少年法院為第一項裁定前,認有必要時,得徵詢適當之機關(構)、學校、團體或個人之意見,亦得召開協調、諮詢或整合符合少年所需之福利服務、安置輔導、衛生醫療、就學、職業訓練、就業服務、家庭處遇計畫或其他資源與服務措施之相關會議。 「我不走強調活得像個人的『人性尊嚴』,也不走自我決定的『個體尊嚴』,而是『關懷的尊嚴』。

  5. 2024年9月11日 · 「世間未許權存在,勇士當為義鬥爭」(賴和) 主攻「刑法」,與我18個月「軍法看守官」生活,密切相連。 1977年台大畢業考上法律所,我想著「考律師嗎」,以我成績,努力一下會上榜,跟我同屆有 鄭玉山、江惠民、李宗德、蔡玉玲 等,這一路走國家考試路線,成就都好,出任「司法院院長」、「最高法院院長」、「檢察總長」等大位滿是,不走國考路就我、 朱高正、張正修,從事教職更少,僅我、 許宗力。 想不出「深造意義」,我休學入伍,錄取軍法官後,我、 陳榜上 去左營「海軍第一軍區看守所」任看守官,實習期滿,一人可調回總部當「軍法書記官」,運氣差,留任「軍法看守官」至退伍,一切軍法組長指定,我講話不客氣,人不討喜,又沒對他畢恭畢敬,不僅留任,也被找機會記過。 功過相抵.

  6. 2023年5月19日 · 李茂生 (1954年10月1日 —),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 兼任教授。 日本 一桥大学 法学博士,台湾 废除死刑 运动参与者 [1]。 经历. [编辑] 国立台湾大学 法律学系学士、硕士。 硕士毕业后赴日本留学,原先就读 东京大学,因无法达到东京大学指导教授的认可标准及 黄东熊 教授之故而无法取得学位,在原指导老师的联络与帮助下转到 一桥大学,师从 福田雅章,于1991年以86万字的博士论文〈日本战后行刑思想史〉获得一桥大学刑事法学博士(一桥大学创校以来所颁授的第八个博士,第一个外国人博士)。 [2][3] 李茂生主要以 米歇尔·福柯 、 乔治·阿甘本 的理论冶炼刑事法,曾经主导 台湾 少年事件处理法 的修正。

  7. 2021年9月15日 · 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日前接下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新任理事長,對於未來期許,李茂生說:「希望不要太旺! 」因為冤平協會的業務太旺,就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