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3年7月28日 · 港星張柏芝在2020年捲入合約糾紛,前東家憤怒指控,張柏芝收下預付的電影酬勞後,卻未履行合約完成拍攝,因此提告追討港幣1276萬元(約新台幣 ...

  2. 2023年7月27日 · 港星 張柏芝 2020年被前經紀人與經紀公司指控,收取預付電影片酬卻未履行合約完成拍攝,遭提告索討港幣1276萬(約新台幣5112萬)。 高等法院今(27日)進行案件管理會議,雙方將各自傳喚證人出庭作證。 據《東網》報導,張柏芝違約案涉及逾5百份文件,內容相當龐大,高等法院預計對此進行8天審訊,同時雙方將各自在期間傳召2名證人出庭作證,法院也批准原告方的前經紀人 余毓興...

  3. 2023年7月27日 · 港星張柏芝在2020年與前東家鬧出合約糾紛,遭前經紀人余毓興、經紀公司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提出告訴,稱她收下預付的電影酬勞後,卻未履約完成拍攝,要求退回港幣1276萬元(約台幣5112萬元),27日案件於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會議。

  4. 其他人也問了

  5. 香港女星張柏芝近年戲劇作品不多卻話題不斷,3年前被前經紀人和公司一狀告上法院,控她收錢不拍片,要求退還港幣1,276萬元(約新台幣5,195萬元),案件昨(27日)在香港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會議,預計42天內擇期開審。 今年43歲的張柏芝,2011年和謝霆鋒離婚後加入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曾於2013年宣布息影1年,直到2014年才復工。 她過去1999年因周星馳電影《喜劇之王》爆紅後,也和當時的經紀人朱永龍爆發合約糾紛,糾纏長達5年之久才以和解收場。

  6. 2023年7月27日 · 港星張柏芝2020年被前經紀人與經紀公司指控,收取預付電影片酬卻未履行合約完成拍攝,遭提告索討港幣1276萬(約新台幣5112萬)。 高等法院今(27日)進行案件管理會議,雙方將各自傳喚證人出庭作證。

  7. 2020年7月24日 · 根據港媒報導, 張柏芝 遭前經紀人 余毓興 與AEG娛樂公司,向法院控告她違反合約,收取了他們片酬,卻未有履行承諾拍攝電影,因此要求她歸還已收取的酬勞,並交代違約後與演藝有關的收入,且賠償損失。. 但張柏芝稍晚做出回應,列出前經紀人的3 ...

  8. 2020年7月24日 · 據香港《東網》報導,余毓興在2011年和張柏芝簽訂獨家經紀約,擔任經紀人8年,合約中同意預付港幣4000萬元(約台幣1.5億元)作為4部電影的酬勞,2012年雙方另外簽訂一份片約,余在這時先支付了港幣276萬元(約台幣1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