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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現階段陸續召開諮詢會議,邀集學者專家、教師、學校行政、地方政府等團體代表,以蒐集各界意見,亦將持續與教師團體組織合作推動教師專業成長,俾作為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轉型為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的參考,歡迎各界提供具體建議。
教專評鑑以增進教師專業能力與表現為目的,本案105年版規準以學生學習為核心,加強融合有效教學與教師評鑑學理研究,期協助教師藉由評鑑歷程持續精進,並發揮教師的專業影響力,以促進學生公平與卓越的學習表現。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規準簡要表. 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規準(105 年版) 容與份量能考量大多數學生的學習需求。 教材,或所選編教材內容與份量不符合學生學�. 2掌握教材內容,實施教學活動,促進學生學習。 2-1有效連結學生的新舊知能或生活經驗,引發與維持學生學習動機。 連結:指教師教學能適切複習先備知能以連結新的學習、或授課內容能善用契合學生生活經驗之實例。 舊知能( 先備知能):指先前已經學過且與即將學習之單元有關之必要知識或技能。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內容之實施得包括課程設計與教學、班級經營與輔導、研究發展與進修、敬業精神及態度等層面。 申請逐年期第一年之學校依學校實際發展需求,以課程設計與教學、班級經營與輔導二個層面並重為原則,至少選一個層面進行評鑑,並於辦理期間三年內完成課程設計與教學、班級經營與輔導二個層面之評鑑;申請多年期及核心學校之學校,其評鑑內容應包括課程設計與教學、班級經營與輔導二個層面,並得依學校實際發展需求,增列研究發展與進修、敬業精神與態度等作為評鑑實施之內容。 前項學校實施之評鑑內容,其評鑑規準,由學校自行參照選用本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訂定之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參考規準訂定,並報所屬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 (五)評鑑方式:參與教師應配合學校推動進程實施自我評鑑(自評)及接受校內評鑑(他評): .
辦理「高級中等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 要點」辦理。. 二、目標: 為協助教師專業成長,增進教師專業素養,提升教學品質,以增進學生學習成果。. 三、辦理方式:. (一)採自願辦理為原則,由學校申請 ...
教師專業發展政策及法規. 教師圖像、教師專業素養指引. 為達成師資培育之目標並推動教師專業發展,本部以「終身學習的教師圖像」作為整體教師專業發展藍圖,並據以研訂「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以導引不同職涯階段的教師有目標且持續而穩健地 ...
教專評鑑以增進教師專業能力與表現為目的,本案105年版規準以學生學習為 核心,加強融合有效教學與教師評鑑學理研究,期協 w教師藉由評鑑歷程持續精進,並發教師的專業影響力,以促進學生公帄與卓越的學習表現。
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 一、背景: (一)為建立教師專業評鑑制度,本部自93年4月研訂「教育部補助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計畫(草案)」,於94年11月完成並公布實施,自95學年度開始實施。 (二)98年2月修正為「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要點」,98年7月試辦期滿3年後,納入98-101年施政計畫繼續推動。 (三)99年8月底第八次全國教育會議結論,對積極擴大辦理具有高度共識。 (四)100年納入「中華民國教育報告書」中,優質教師專業發展方案的具體措施。 (五)103底年鼓勵成立「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104年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精緻方案。 (六)105年在21個縣市政府(連江縣除外)設立「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