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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frameName":"v1", "frameSrc":"GDGT12/V1.htm"} ] 利息及違約金試算 wkc/GDGT12 [ {"frameName":"v1", "frameSrc":"GDGT12/V1.htm"} ] 利息及違約金試算

  2. 計算方式說明: 給付金額 = 計算本金 × 給付基數(以年為單位) × 年息。 給付基數之計算方式: 給付期間:起算日及終止日均計入。 給付期間足年(滿一年以上)部分:足年數。 例:給付期間111.3.10至113.3.9,基數為2。 給付期間不足年(未滿一年)部分: 不足年部分之日數 / 「不足年部分之起算日」至「次年與起算日相當日之前一日」之日數. 例: 給付期間111.3.10至111.6.5:基數為88/365. 計算方式:111.3.10~111.6.5 (88日) / 111.3.10~112.3.9 (365日) 給付期間112.3.10至112.6.5:基數為88/366.

  3. 按月給付僅適用於【違約金】之計算。 計算方式說明: 給付金額 = 計算本金 × 給付基數(以年為單位) × 年息。 給付基數之計算方式: 給付期間:起算日及終止日均計入。 給付期間足年(滿一年以上)部分:足年數。 例:給付期間111.3.10至113.3.9,基數為

  4. 訴訟標的價額 新台幣 元 一審裁判費 新台幣 元 二、三審裁判費 新台幣 元 一審應暫收費用 新台幣 元 二、三審應暫收費用 新台幣 元 備註 (一)費用徵收標準:請參照『民事訴訟事件裁判費徵收核算對照表』。 (二)【 單機版計算程式.zip 】,請下載至電腦執行。

  5. www.judicial.gov.tw › tw › dl-190391-5f4d6a21f7d54eb793bace77d47f2ae8算。 -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

    2023年9月15日 · 編號未還本金 利息 違約金 起迄日 週年利率起迄日 計算標準 一33萬2842元自111年11月27日 起至清償日止 3.975%自111年12月27日 起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6個月 以內部分按前 開利率10%,逾期超過6個 月部分,按前 開利率20%計 算。二21萬9808元自111年10月

  6. 2018年3月16日 · 計算方式是以判決確定日起至債務人清償日止計算5%的利息。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

  7. 2022年2月26日 · 如果要計算裁判費,請開啟司法規費試算,直接輸入訴訟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後,即可計算出原告應繳裁判費之數額;也可以開啟法律人APP,找到「裁判費計算」,加上「相關法條」,也能讓你快速了解裁判費怎麼算喔!

  8. 民事強制執行之依據、管轄法院及利息計算. 台南市吳先生問:我先前因為和別人發生債務糾紛,而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後來法院雖然判我勝訴確定,但是對方還是不還錢,聽說我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以便獲得清償,請問:什麼是民事強制執行?又強制執行應該如何聲請?聲請時需要什麼文件?另外,判決書中說我同時可以請求至清償日止之利息,請問在強制執行程序中的清償日時點為何? 答: 所謂「民事強制執行」,是指債權人依據執行名義,聲請法院對於債務人施以強制力,強制債務人履行債務,以滿足債權人私法上請求權之程序。

  9. 爭訟事件的「利息」怎麼?(金錢借貸—約定清償期) 關於金錢給付之請求,除「本金」外,可連同或附帶對於「利息」之請求。 延伸 借錢的定義 借錢在法律上的關係 、借錢還有利息 借貸的利息最高是多少 案例一: 乙向甲借錢24萬(未約定

  10. 2021年7月20日 · 新修正的民法第205條改成:「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十六者,超過部分之約定,無效。 」也就是說利息上限,都從20%調降為16%。 超過利率上限的法律效力,從無請求權變成無效,有什麼差別? 除了利率上限從20%降為16%外,超過利率上限的法律效力,也從無請求權變成無效,這個有什麼差別呢? 無請求權是說,超過的利息債權人沒有權利請求,但如果債務人願意給,債權人還是可以拿,給了就不能請求返還;無效的話,就是契約當然、自始、確定無效,有效利率最多就是16%,如果債務人多給了,這些就沒有契約上的依據,即便多給了,之後可以依照不當得利的法律關係,請求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