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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frameName":"v1", "frameSrc":"GDGT12/V1.htm"} ] 利息及違約金試算 wkc/GDGT12 [ {"frameName":"v1", "frameSrc":"GDGT12/V1.htm"} ] 利息及違約金試算

  2. 計算方式說明: 給付金額 = 計算本金 × 給付基數(以年為單位) × 年息。 給付基數之計算方式: 給付期間:起算日及終止日均計入。 給付期間足年(滿一年以上)部分:足年數。 例:給付期間111.3.10至113.3.9,基數為2。 給付期間不足年(未滿一年)部分: 不足年部分之日數 / 「不足年部分之起算日」至「次年與起算日相當日之前一日」之日數. 例: 給付期間111.3.10至111.6.5:基數為88/365. 計算方式:111.3.10~111.6.5 (88日) / 111.3.10~112.3.9 (365日) 給付期間112.3.10至112.6.5:基數為88/366.

  3. gdgt.judicial.gov.tw › judtool › MAINPAGE司法院辦案小工具

    部分免徵三分之二裁判費計算表(113.05.01_V1版) 10代繼承系統表(106.05.09) 利息與本金合併徵收執行費(113.06.019_V1)

  4. 2018年3月16日 · 計算方式是以判決確定日起至債務人清償日止計算5%的利息。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

  5. 訴訟標的價額 新台幣 元 一審裁判費 新台幣 元 二、三審裁判費 新台幣 元 一審應暫收費用 新台幣 元 二、三審應暫收費用 新台幣 元 備註 (一)費用徵收標準:請參照『民事訴訟事件裁判費徵收核算對照表』。 (二)【 單機版計算程式.zip 】,請下載至電腦執行。

  6. 1. 如未連同本金執行,需計算 利息 後另 聲請 執行命令? 2. 例如: 利息 起算自97年01月31日至105年05月10日, 因 時效 五年,目前僅能要求100年~105年之 利息?

  7. 民事強制執行之依據、管轄法院及利息計算. 台南市吳先生問:我先前因為和別人發生債務糾紛,而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後來法院雖然判我勝訴確定,但是對方還是不還錢,聽說我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以便獲得清償,請問:什麼是民事強制執行?又強制執行應該如何聲請?聲請時需要什麼文件?另外,判決書中說我同時可以請求至清償日止之利息,請問在強制執行程序中的清償日時點為何? 答: 所謂「民事強制執行」,是指債權人依據執行名義,聲請法院對於債務人施以強制力,強制債務人履行債務,以滿足債權人私法上請求權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