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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針對安全帶的使用安全性,也有專家特別進行過研究,從其研究中可以看到依據美國聯邦法規的規定,高處作業勞工於一九九八年元月一日起不能使用腰帶式安全帶(body belt)作為勞工墜落時逮停(arrest)的安全設施。 分析其禁止原因為: 一、腰部為人體較脆弱的部位,尤其當脊椎承受劇烈衝擊力量而受傷時,其後果將相當嚴重,甚至引起全身癱瘓。 二、腰帶式安全帶由於其承受力量集中於腰部,因應力集中使內臟或脊椎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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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www.coapre.org.tw › files › 20240930144656207高處作業危害預防

    高處作業職災主要原因 忽視高度潛在風險,未設置必要防墜設施。 高處作業無上下設備。 高處台周圍,無防護或有障礙物或未配 戴個人防護具致墜落。 高處作業錯誤作業方法凸顯墜落風險。 安全防墜設施無法發揮其功能。

  3. 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但經雇主採安全網等措施者,不在此限。

  4. 勞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使其從事高架作業: 一、酒醉或有酒醉之虞者。 二、身體虛弱,經醫師診斷認為身體狀況不良者。 三、情緒不穩定,有安全顧慮者。 四、勞工自覺不適從事工作者。 五、其他經主管人員認定者。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24條. 第225條. 第226條. 第227條. 雇主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 危險之虞者,應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 雇主為前項措施顯有困難,或作業之需要臨時將護欄、護蓋等拆除,應採.

  5. 雇主提供勞工使用之安全帶或安裝安全母索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安全帶之材料、強度及檢驗應符合國家標準 CNS 7534 高處作業用安 全帶、CNS 6701 安全帶(繫身型)、CNS 14253 背負式安全帶、 CNS 14253-1 全身背負式安全帶及 CNS 7535

  6. 雇主提供勞工使用之安全帶或安裝安全母索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安全帶之材料、強度及檢驗應符合國家標準CNS 7534高處作業用安全帶、CNS 6701安全帶(繫身型)、CNS 14253背負式安全帶、CNS 14253-1全身背負式安全帶及CNS 7535高處作業用安全帶檢驗法之規定。 二、安全母索得由鋼索、尼龍繩索或合成纖維之材質構成,其最小斷裂強度應在二千三百公斤以上。 三、安全帶或安全母索繫固之錨錠,至少應能承受每人二千三百公斤之拉力。 四、安全帶之繫索或安全母索應予保護,避免受切斷或磨損。 五、安全帶或安全母索不得鈎掛或繫結於護欄之杆件。 但該等杆件之強度符合第三款規定者,不在此限。

  7. 一、露天作業場所,自勞工站立位置,半徑三公尺範圍內最低點之地面或水面起至勞工立足點平面間之垂直距離。 二、室內作業或儲槽等場所,自勞工站立位置與地板間之垂直距離。

  8. 雇主提供勞工使用安全帶或安裝安全母索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安全帶之材料、強度及檢驗應符合國家標準 CNS 7534 高處作業用安. 全帶、CNS 6701 安全帶(繫身型)、CNS 14253 背負式安全帶、. CNS 14253-1 全身背負式安全帶及 CNS 7535 高處作業安全帶檢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