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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依法領有身心障礙者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並具下列資格者,得請領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以下簡稱生活補助費): 一、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

  2. 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符合下列規定者: 1.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5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者(113年度標準為3萬6,861元)。 2.全家人口動產(含存款本金、投資、有價證券)未超過一定金額。 (第1人200萬,每增加1人增加25萬) 3.全家人口不動產(含房屋、土地)價值未超過臺灣省不動產限額(113年度標準為732萬元)。 註:全家人口含申請人本人、配偶、一親等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綜所稅申報扶養之納稅義務人。 年滿65歲以上之身心障礙者,基於福利最佳原則,請先申請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3. 2023年12月29日 · 為照顧身心障礙者,衛生福利部於110年6月17日修定「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辦法」。 本篇由 疼痛復健科 王竣平專科醫師 ,整理醫療復健費用、醫療輔具補助項目、申請辦法及資格對象,讓你快速了解如何申請。

  4. 2023年3月22日 · 政府保障身心障礙者之權益,制定各項身心障礙福利政策,特將經常申請之身心障礙福利資源,依照經濟、交通、輔具等補助分別介紹如下,身障 ...

  5. 2023年3月22日 · 政府保障身心障礙者之權益,制定各項身心障礙福利政策,特將經常申請之身心障礙福利資源,依照經濟、交通、輔具等補助分別介紹如下,身障朋友記得向各縣市政府相關單位申請,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6. 七、服務對象:依法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並具下列資格者,得請領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 (一)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 (二)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一百八十三日。

  7. 依法領有身心障礙者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並具下列資格者,得請領身心 障礙者生活補助費(以下簡稱生活補助費): 一、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

  8. 本文摘要說明申請⾝⼼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流程,並介紹幾項重要的身心障礙者的照顧及支持服務與措施,以利民眾了解自身可運用的福利及資源。 一. 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 二. 支持身心障礙者的相關措施. 1. 一般流程(指定鑑定醫師):透過鑑定醫師及鑑定人員進行鑑定 → 經衛生局審查 → 社會局 (處)完成需求評估. 2. 併同辦理流程(須配合公告指定醫院的門診時間與診次):透過鑑定醫師及鑑定人員進行鑑定 → 經需求評估人員辦理需求評估. 各縣市政府社會局 (處)核發身心障礙證明。 社會局 (處)評估民眾服務需求,轉介或連結服務。 身心障礙者經鑑定與需求評估後,主管機關將依據評估結果核發身心障礙證明,並提供各項福利措施,以協助其自立生活及發展。

  9. 1.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且最近一年內居住國內超過183天。 2.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5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 3. 未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於機構夜間式或全日住宿

  10. 非列冊低收入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5,437元;輕度者每人每月核發4,049元。 同時符合申請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及政府所提供其他生活津貼要件者,僅能擇一領取。 但低收入戶生活扶助及榮民就養金不在此限。 依前項所領取政府核發之各種補助,每月核計不得超過行政院核定之基本工資。 1.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含原始謄本)。 2.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3.申請人印章。 4.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及其他證明文件。 五、受理單位:戶籍地之聯合里辦公處申請。 六、本規定所稱家庭總收入應計算及不列計戶內人口範圍,依社會救助法第五條計算。 七、本規定所稱家庭總收入,係指全家人口之工作收入、存款利息、不動產收益及其他收入之總額。 前項所稱工作收入依社會救助法第五之一條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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