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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資料開放平台. 105年3月 (第285期) 訂定寵物食品業者申報辦法簡介. 文‧圖 / 畜牧處 陳宜鴻. 壹、前言. 動物保護法(以下簡稱動保法)業於 104 年 2 月 4 日修正公布,其第 22 之 3 條規定「寵物食品製造、加工或輸入業者,應就所營之寵物食品向中央主管機關申報。 前項業者應申報之寵物食品種類、申報內容、方式、期限、程序、其他相關管理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本會遂依據該條規定訂定「寵物食品業者申報辦法」(下稱本辦法),明定前揭寵物業者所營之相關寵物食品應申報之內容、方式、期限、程序等事項,使業者有所依循。
說明資訊. 本部寵物食品申報網 (https://petfood.moa.gov.tw/)於本 (112)年8月24日恢復寵物食品製造、加工或輸入業者產品申報功能,臨時申報網址已於8月11日下午5時關閉,如有首次產品申報需求之業者,請於8月24日起至寵物食品申報網登入帳號、密碼後逕至網站系統線上申報。 寵物食品申報網因新舊系統轉換緣故,業者若已有原寵物食品申報網登入帳號,請至該網站「廠商登入/申請」頁面點選「重設密碼」,並依指示進行操作。 另申報各季生產數量功能尚在建置中,待建置完成另行通知。 (本年度各季生產數量申報期限已公告得延長至明 (113)年1月底) 我要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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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 8 月1日. 發文字號:農牧字第1060043239C號. 主 旨:預告修正「寵物食品業者申報辦法」第五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二條之三第二項。 三、「寵物食品業者申報辦法」第五條修正草案如附件。 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 (網址:http://www.coa.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牧處。 (二)地址:臺北市南海路37號。 (三)電話: (02)2312-4029。
前言. 近年國外紛傳因寵物食品含有毒或有害物質,致寵物傷亡事件,各先進國家遂開始重視寵物食品之安全並加以管理。 日本於 97 年 6 月 18 日公告「寵物飼料安全性確保法」,並於同年 12 月 3 日以政令宣告前開法令自 98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為世界第 1 個以專法管理寵物飼料安全的國家。 另查歐美等先進國家對寵物飼料之管理,目前雖尚無專法,惟各國均有相關規範予以納管,但主要仍藉由業界團體自我的約制。 我國 93 年發生寶路乾狗糧 疑似引發狗腎衰竭 事件,復於 97 年 12 月犬飼料黃麴毒素含量過高 事件 ,均造成不少犬隻中毒傷亡,致使社會大眾開始重視寵物飼料衛生安全及品質。
2015年12月30日 · 農委會昨(29)日完成建置「寵物食品申報網」,雖然還有部分功能未完備,但小型業者已經可以開始登錄囉! 有興趣的消費者也可上網一探究竟。 農委會牧場管理科科長林瑞蓬表示,「寵物食品業者申報辦法」尚未公告,但公告其實也僅屬內部程序,預計很快就會完成。 而備受寵物業者關注的申報網站,則是昨日悄悄掛到「動物保護資訊網」首頁上 。 林瑞蓬解釋,這兩天還在進行網站內部測試,之後就會通知寵物食品公會,藉此布達申報的訊息,接著也會陸續宣傳, 針對一些沒有加入公會、或是一人業者,可能會考慮以發佈新聞稿的方式讓這些小型業者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