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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為因應我國人口結構高齡少子化及工作年齡人口逐年遞減趨勢,勞動部於109年12月4日推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以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及穩定在職場工作、鼓勵繼續僱用已達退休條件者、工作分享及世代合作,以及運用職務再設計及各項就 ...

  2. 未來將配合本次修法,就推動部分工時工作模式與開發壯世代產業及就業機會等事項,滾動調整就業促進計畫內涵。. 另為強化壯世代退休再就業準備,勞動部已補助雇主針對「年滿64歲」的中高齡員工提供職涯發展、就業諮詢、創業諮詢及職業訓練等相關再就業 ...

  3. 為了便利並簡化雇主申請計畫程序,雇主如符合大人提計畫申請資格,且有僱用45歲以上勞工,即可於申請大人提計畫時,合併申請穩定計畫與再就業計畫,歡迎雇主踴躍申請! 本 (111)年度各分署持續公告受理雇主申請穩定計畫及後再就業計畫,請有意申請計畫的雇主,可至「補助企業辦理員工訓練計畫網」申請。 另112年度前述三支計畫受理期間將於111年12月1日開始,有訓練需求或想進一步了解計畫相關規定的雇主,歡迎到計畫網站 (https://onjobtraining.wda.gov.tw/)查詢更多訊息,或電洽所在地各分署以瞭解更多申請資訊,聯絡資訊如下: (一)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02)8995-6399#1380. (二)桃竹苗分署: (03)485-5368#1913.

  4. 發展署表示,凡雇主持續僱用屆齡退休之65歲員工達30%、僱用期間達6個月以上且不低於原薪資者,得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事業單位如有留用48年次 (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出生)的員工,且此勞工非為雇主配偶或三等親以內親屬,並符合計畫規定,即可 ...

  5. 為鼓勵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勞動部在專法也放寬雇主以定期契約僱用65歲以上高齡者,不受《勞動基準法》第9條定期契約以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特定性工作為限及定期契約屆滿後視為不定期契約之規定,增加勞雇雙方彈性;但為保障高齡者就業權益,也規範定期契約期間不適用《勞動基準法》第54條年滿65歲雇主得強制退休規定,並明定定期契約勞工履約屆滿3年後仍得終止契約之規定。 另外為協助中高齡者提早準備退休後生活及再就業規劃,補助雇主對其年滿64歲員工辦理退休準備及調適協助與協助退休後再就業措施,並補助僱用依法退休高齡者傳承經驗,各措施每位雇主每年最高補助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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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為鼓勵及支持中高齡及高齡勞工就業,提供各項獎助津貼及措施,為便利民眾查詢,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官網設有「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服務」專區 (網址: https://reurl.cc/od2kyM),相關補助計畫內容及申請表單都可至專區下載,也可向勞動力發展署委辦的中高齡者就業補助計畫彙管單位02-7737-8077、7737-8078洽詢。 回上一頁. 回最上面. 選單. ::: 認識本署. 正副首長簡介. 發展沿革. 組織與職掌. 附屬單位. 訊息發布.

  7. 為配合照服務體系發展及充實照顧服務人力,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推動「照顧服務就業獎勵」措施,提供每月5,000元至7,000元就業獎勵,最18個月,鼓勵失業勞工投入照顧服務產業,是待業、求職民眾的好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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