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1. 保單借款 相關

    廣告
  2. OK忠訓國際,20年貸款顧問經驗,超高核貸率,有效解決貸款難題,申貸更有保障,立即填單諮詢。 免盲目亂申貸!OK忠訓國際免費諮詢,快速釐清貸款問題,保障過件率,申貸更有保障,解決問題!

  3. 台北富邦 Money101信貸限定專案,利率0.01%,手續費0元,最低10萬,最高500萬! Money101線上申辦只要3分鐘,最快一天核貸,最快10分鐘撥款,資金周轉不等貸!

  4. 信用小白、申貸退件、額度過低免煩惱!專業信貸規劃,送件前免收費,超過28,000個家庭成功核貸. 1對1諮詢,媒合60家銀行,幫助申貸人有效率的過件,工作滿3個月x有薪轉x有扣繳,3選1即可貸!

搜尋結果

  1. 保險單這種 法定 文件通常包含了定義保險事故發生的條件及保險責任等內容的保險條款還包括保險期間一旦條款約定的保險事故發生保險人應該承擔賠款金額賠款應該賠給誰受益人)。 當特定保險事故發生導致保險標的損失時受益人享有向保險人索賠保單規定數額的賠款的權利向保險人支付費用的人被稱為投保人」。 投保人向保險人支付的 費用 被稱為「保險費」,簡稱「保費」。 大量客戶所繳納的保費一部分被用來建立保險基金用來應付預期發生的賠款,另一部分被承保人用做營業費用支出。 如果自始至終保險人所支出的賠款和費用小於保險費收入,那麼差額就成為保險公司的 利潤 [5] 。 保險標的 [ 編輯]

  2.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单贷款期限一般为6个月时间短额度小笔数多一般贷款净收益低于保险人投资收益所以该条款是保险人向投保人的优惠行为

  3. 保險期間保險費可隨著保單持有人的需求和經濟狀況變化投保人甚至可以暫時緩交停交保險費從而改變保險金額萬能人壽保險將保險單現金價值與投資收益相聯繫保險公司按照當期給付的數額當期的費用當時保險單現金價值等變量確定投資收益 ...

  4. 繁體. 工具. 保單. 保險合同 (英語: insurance policy )是商業 保險 中 投保人 與 保險公司 約定 權利 義務 關係的 契約 。 保險合同的存在形式 [ 編輯] 保險合同一般包括投保單保險單,二者構成要約和承諾,附加包含一般約定的保險條款共同構成。 有時候保險單會用其簡化方式「保險憑證」替換。 在特殊情形下,比如無標準化條款時,保險合同可以是當事雙方簽訂的書面協議;無法當時出具保險單時,保險合同可以是暫保單。 一般,標準化的保險條款中會規定,保險合同由投保單保險單保險條款、批註、附貼批單、其他相關的投保文件、雙方的聲明、其他書面協議共同構成。 保險合同的特徵 [ 編輯] 保險合同是射幸合同 [ 編輯]

  5. 臺灣正體. 工具.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風險溢酬 (英語: Risk Premium ),又稱 風險貼水 ,指的是一個人在面對不同 風險 的高低、且清楚高風險高報酬、低風險低報酬的情況下,會因個人對風險的承受度影響其是否要冒風險獲得較高的報酬、或是只接受已經確定的所得,放棄冒風險可能得到的較高報酬,其確定的所得與較高的報酬之間的差。 [1] 。 投資 [ 編輯] 以 投資學 的角度而言,風險溢酬可以視為投資者對於投資高風險時,所要求的較高報酬。 衡量風險時,通常的方法就是使用 無風險利率 (risk-free interest rate),即政府公債之利率作為標的來與其他高風險的投資比較。 高於無風險利率的報酬,這部份即稱為風險溢酬。

  6.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在一段時間內, 保險公司 收取的保費和其承擔的責任並不相同,所以保險公司須將這部分差額累計起來為未來的責任做出準備(這部分責任通常包括保險金給付、費用支出以及其他現金流出),此被儲備下來的金額即為 責任準備金 (英語: Policy reserve )。 保險公司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法計算準備金: 用過去收取的保費減去過去支出的成本,並 累積 到評估的時點,這種方法被稱為過去法。 用未來可能支出的成本減去未來的保費收入,並 折現 到評估的時點,這種方法被稱為未來法。 通常監管部門會要求保險公司使用第二種方式,即未來法來評估責任準備金。 精算師 將根據責任準備金的用途對未來可能支出的成本進行不同的估計,例如:

  7. 保險法 ,為 中華民國 的一部規定保險關係及保險人監理的 商事法 。 法律位階為民法的子法。 沿革 [ 編輯] 中華民國保險法於1929年12月30日由 國民政府 制定,公布全文82條。 制定之初,大量借鑑於法國保險法、德國保險契約法、日本保險法、以及加州保險法,後歷多次修訂,包括1963年修正公布全文,形成現行條文共178條。 2018年12月25日修正保險法修正第一百六十五條條文。 [1] 您可以在 維基文庫 中查找此百科條目的相關原始文獻: 保險法 (民國18年) 保險法 (民國52年) 保險之定義 [ 編輯] 保險是一種法律關係,依照保險法第1條規定,所謂保險係由當事人約定,一方交付保險費於他方,他方對於因不可預料或不可抗力之事故所致之損害,負擔賠償財物之行為。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