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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做為長期處理性暴力案件的律師,莊喬汝觀察,10件職場性騷擾申訴,有9件是受害者在獲得正義前,已先行離職;因為在遭受騷擾當下,當事人大多害怕遭報復,擔心打破了團體和諧。 至於行為人則是先意識到「自己做了不會被咎責」、「對方難以舉證」,接著等待實施騷擾的機會。 此外,性騷擾經常來得突然,多數受害當事人會先驚嚇,無法當場反應,這也造成蒐證困難。 莊喬汝認為: 「突然被偷摸,有辦法立刻反應過來,大叫制止嗎⋯⋯多數是來不及反應的。 發生性騷擾後,旁人常問當事人:「你有沒有拒絕? 他知道你不喜歡嗎? 」莊喬汝強調,這些問題都是在責難當事人,許多人因此懷疑是自己拒絕得不夠明確,而受到二度傷害。 她說, 真正該做的是詢問行為人/加害者,「對方有同意讓你碰觸嗎?

  2. 然而,職場卻是性騷擾的重災區,根據勞動部2022年的 「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 ,推估全台約有20萬受僱者在工作場所遭遇性騷擾,僅2成曾申訴,《性工法》20多年來漏洞從未補上,受害人求助無門,成為如今台灣#MeToo的引爆點。 《報導者》以數據圖表分析台灣性騷擾概況,並訪問受害者、NGO與專家,帶讀者釐清現行法律不完備之處,並與大眾一起討論:我們需要怎樣的性騷擾申訴機制? 2019年,在遭受近半年的職場性騷擾後,20出頭的W(化名)遞出離職信。 年初,從事文字工作的W甫來到這間公司就職,團隊氛圍緊密,隔壁部門的資深同事阿明(化名),是會與W傳訊息聊天的同事之一。 但一個月後互動變調,阿明不僅會在下班傳訊息閒聊,還多次不經同意的肢體接觸,被明確拒絕仍我行我素。

  3. 2023年10月29日 · 不過方案開跑才半個月,就陸續有幾個縣市傳出可服務人數已近上限,得暫時停收新案。 為此,心健司9月初宣布「加碼」,加總後今年預算達1億723萬元,預計共可服務22,341人。 在政策滾動檢討過程中,《報導者》採訪服務使用者、社區諮商所、專業組織、學者及政府單位,歸納實務面遭遇的挑戰;近10年,年輕族群自殺率明顯上升,3次的諮商期待達到什麼效果? 被篩選出的高風險個案,又有什麼資源和方法能夠承接呢? 早晨的那通電話,讓小彩(化名)陷入絕望和相對剝奪感,她以為的浮木突然成夢幻泡影──原本約好的諮商被取消了。 那陣子,國考的壓力累積到極限,小彩的身心狀態岌岌可危,29歲的她從研究所肄業後,再也沒有校內的輔導資源可用。

  4. 2020年10月6日 · 國內生產毛額(gross domestic product)指的是一國境內的人民,在一段時間內,生產出來的最終財貨跟勞務的市場價值總和,簡稱GDP。 各國的經濟規模、人口都不一樣,如果我們要衡量某樣支出對各國的重要性或它為各國所造成的負擔時,該項支出佔GDP的百分比,是一個能讓各國並列比較的適當指標。 以「經常性醫療保健支出占GDP百分比」比較,台灣2018年經常性醫療保健支出占GDP的6.1%,這個比例不僅低於鄰近的韓國(8.1%)或大部分人均GDP更高的國家,也低於人均GDP與台灣相當的捷克(7.5%)、葡萄牙(9.1%)、斯洛維尼亞(7.9%)。

  5. 貧富不均是廣受全球關注的問題,也是國家政策最重要的議題之一,許多專家學者都試著正確測量出不平等的情形。 我們可以用簡單的「富人/窮人」這個比值來表現貧富不均的程度。 無論是我們常用的分位數的比較,或是更精細的 吉尼係數 等,概念上都是相同的:為了捕捉社會上富人與窮人的差距到底有多遠。 但除了所得本身的不平等以外,另一個重要的問題是:階級之間有沒有可能流動? 就算階級之間差別很大,但是如果上下來去自如,對於整個經濟體來說,也比較有正向的流動力量:努力就有收穫。 但如果階級之間完全無法流動,出身不好就注定一生貧困,那麼人們就沒有努力增加人力資本投資自己的誘因,對於整體社會往往會有壞的結果。 要怎麼衡量代間流動呢?

  6. 2023年1月17日 · 相較歐美等多數國家,在2020年疫情初就面臨大量感染,台灣撐到了2022年才出現疫情高峰,且在一年內就有900萬人次感染。 目前台灣的感染率為39.2%,計算英國約為35.9%、美國30.4%、日本25%,以及韓國57.7%。 不過,自2020年即抵台、目前為疾病管制署疫情監測顧問的台灣大學流行病學與預防醫學研究所助理教授安亞克(Andrei Akhmetzhano)表示,由通報個案統計的感染率,可能和實際感染的人數落差大,因為各國的通報情況不同,例如有些國家要求民眾輕症確診後直接在家,就不會成為確診數字;此外,在台灣目前感染率39.2%,但實際感染人數估計至少是2倍,也就是900萬人感染,實際可能是有1,800萬人以上已染疫。 數據2:每百萬人口657人死亡.

  7. 2021年8月16日 · 過去原住民並沒有土地私有權的概念,日治時期,日本政府為了管理原住民,引進土地私有權觀念,劃定「番人所要地」,限制原住民只能在劃定的範圍居住、耕種,徹底改變了原住民過往燒墾的生活方式,也造成原住民與土地的斷裂。 1945年國民政府來台後,繼續沿用這項制度,改稱為「山地保留地」,為了回應1980到90年代三次原住民「還我土地運動」,政府在1990至1998年首次「增劃編」原保地,只要在1988年2月1日前即有使用土地事實,至今仍持續使用,使用者或後代可以申請增劃編為原保地。 2007年後更以「補辦」增劃編原保地的方式,讓增劃編成為常態, 國有財產署曾統計,自2007年到2020年10月,國產署移交給原民會,完成增劃編的原住保地共有13,688筆,面積達4,275.68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