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A1: 查113 年1 月5日修正施行之公教人員保險法(以下簡稱公保法)第36 條條文,已刪除被保險人需繳付公保保費滿280日分娩或滿181日早產始得請領生育給付之限制,配合上開公保法之修正,並基於立法院於103年修正公保法增訂「生育給付」時作成有關「生育給付應改由本 ...

  2. 依銓敘部函釋,所稱「分娩」,指妊娠滿37週產出胎兒;所稱「早產」,指胎兒產出時,妊娠週數超過20 週但未滿37週。. 醫學上所稱「流產」,指妊娠中止週數在20 週以內( 含)產出,或妊娠週數不明而妊娠中止時,胎兒體重在500公克以下之情形;因不符公保法第36條規定,不予 ...

  3. 國內辦妥戶籍登記,得依規定申請生育補助。一、 104 年6 月10日總統令公布公教人員保險( 以下簡稱公保) 法第36 條第3項規定,業將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為雙生. 以上者,按比例增給2個月生育給付納入規範。為期適用明確,將原說明六、有關「本人或配偶分娩或早產為 ...

  4. 公教人員生育補助常見問答集. Q1、有關103 年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以下簡稱. 支給要點) 附表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以下簡稱附表八)生育補助規定之背景為何? A1:該次修正附表八規定係配合立法院103 年1 月14日三讀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 ...

  5. Facebook. 列印. 首頁. 表單下載. 公教員工請領生活津貼 (生育、結婚、眷屬喪葬)申請表、殮葬補助費申請表及申請補助相關規定. 發佈日期:103-07-01 資料來源:人事處. 類別:. [給與科]

  6. 2024年7月9日 · 公務人員生育補助支給對象及條件包括配偶分娩或早產,未婚男性公教人員於非婚生子女出生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認領,並與其生母完 成結婚登記者,得請領生育補助等,夫妻同為公教人員者,以報領1份為限

  7. 2024年7月11日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為應行政院113年1月17日院授人給字第1134000044號函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4點附表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有關生育補助相關規定,檢送修正之「公教人員生育補助常見問答集」1份. 相關附件.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