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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稅目 課徵所屬期間 開徵期間 房屋稅 自前一年7月1日至當年6月30日 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 地價稅 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每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使用牌照稅 1.自用車: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營業用車:上期:當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下期:當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nbsp...

  2. 納稅義務人可以申報扶養本人和配偶年滿60歲或未滿60歲但無謀生能力的直系尊親屬(包括直系血親尊親屬及直系姻親尊親屬),如果受扶養的直系尊親屬已經年滿60歲,申報時不需要檢附證明文件,只要把基本資料填寫清楚就可以了。如果未滿60歲,符合下列情況,就可以認定是無謀生能力,可以 ...

  3. 一、課稅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  二、何時申報?向何單位申報?(一)除不計入贈與總額之財產贈與外,贈與人在1 年內贈與他人之財產總值超過贈與稅免稅額時,應於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後30 日內辦理贈與稅申報。 (二)贈與人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者,向戶籍所在地 ...

  4. 一、結算申報方式有哪幾種?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方式有網路申報(含行動裝置申報)、二維條碼及人工申報3種。為簡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作業,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針對結算申報內容單純案件,主動提供稅額試算服務,納稅義務人收到稅額試算通知書等相關書表經核對無誤後,於規定期限繳納稅款 ...

  5. 納稅義務人的子女未成年[民國95年(含該年)以後出生者],或已成年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可以列報扶養親屬免稅額。已成年子女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話,申報時應檢附在校就學的證明或身心障礙證明影本或醫師診斷證明以備 ...

  6. 1.創業期間發生之費用,應作為當期費用。所稱創業期間,指營利事業自開始籌備至所計劃之主要營業活動開始且產生重要收入前所涵蓋之期間。2.營利事業於中華民國98年5月28日前已發生之開辦費尚有未提之餘額者,得依剩餘之提年限繼續提,或於98年度一次轉列為費用。(所得稅法第64條 ...

  7. 各項耗竭及提(包括商譽銷) 投資收益(含權益法之投資收益)及一般股息及紅利(含國外投資收益) 依所得稅法第42條規定取得之股利或盈餘 處分資產利益(包括證券、期貨、土地交易所得) 處分資產損失(包括證券、期貨、土地交易損失) 短期性之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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