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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 (非現行法規) 發佈日期 民國113年1月12日 沿革資訊

  2. 上櫃公司重大訊息,係指下列事項:. 一、上櫃公司或其負責人、母公司或子公司發生存款不足之退票或退票後之清償註記、拒絕往來、無法如期償還到期或債權人要求贖回之債券、其他喪失債信情事、母公司發生重大股權變動情事;或上櫃公司股票依本中心 ...

  3. 上櫃公司之未上市(櫃)或未登錄興櫃之重要子公司或第七條第三項標準 之子公司,或上櫃公司屬母子公司關係之子公司者,其未上市(櫃)或未 登錄興櫃之國內母公司,遇有第一項各款情事者,視同上櫃公司重大訊息 ,由上櫃公司召開說明記者會。

  4.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Procedures for Verification and Disclosure of Material Information of Companies with Listed Securities

  5. 公告本中心「對有價證券上櫃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稱重大訊息處理程序)等4項規章修正條文對照表及相關附表如附件,並自公告日起施行。

  6. 上櫃公司應建立內部重大 資訊處理作業程序,包含發 布重大訊息之評估程序、陳 核紀錄之保存,及違失處置 等相關制度。 上櫃公司於依本處理程序 公開訊息之前,不得對外公 布任何消息,以確保資訊之 正確性及普及性。 上櫃公司所發布之重大訊

  7. 有價證券櫃檯買賣契約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公司)依據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 價證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證券檯買賣中心(以下簡稱檯中心)為其奉准公開發行之有價證券申 請在檯買賣,依管理辦法

  8. 上市公司屬母子公司關係之子公司,其未上市(櫃)或未登錄興櫃之母公 司遇有第四條第一項各款情事,視為上市公司之重大訊息,上市公司應代 為申報之。

  9. 上櫃公司重大訊息,係指下列事項: 一、上櫃公司或其負責人、母公司或子公司發生存款不足之退票或退票後 之清償註記、拒絕往來、無法如期償還到期或債權人要求贖回之債券 、其他喪失債信情事、母公司發生重大股權變動情事;或上櫃公司股 票依

  10. 主旨:公告本中心「對有價證券上櫃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以下簡稱重大 訊息處理程序)、「對有價證券上櫃公司資訊申報作業辦法」(以下簡稱資訊申報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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