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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三、服務項目: ( 一)訪視、一般診療與處置。. ( 二)末期狀態病人及其家屬心理、社會及靈性等方面問題之照護。. 四、收案及核備程序: ( 一) 收案對象需經院所甲類安寧居家療護小組專責醫師評估或乙類醫師評估,開立「安寧居家療護收案申請書」(申請書一式二 ...

  2. 採用本署5*以上版本讀卡機控制軟體時,僅可適用一般型晶片讀卡機。. 影響範圍: 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 (VPN)各項服務 及健 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 。. 諮詢窗口:電子信箱: ic service@nhi.gov.tw 、服務電話: (07)231-8122。. 1 讀卡機控制軟體(Windows版)5.1.5.7版、5.1 ...

  3. 糖尿病-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服務-健保醫療費用-醫療費用申報與給付-醫療費用支付-醫療給付改善方案專區-疾病管理專區-糖尿病及初期慢性腎臟病個案資訊整合及鼓勵資料上傳(支付標準第八部第三章)

  4. 保險對象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投保單位應該在保險對象符合投保條件之日起3天內,填寫「保險對象投保申報表」一份,送交所在地之健保署分區業務組辦理投保手續,並從符合投保條件的當天起生效: 1.符合投保資格。...-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服務-投保與保費-投保與異動-投.退.停.復.續 ...

  5.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12:30、13:30~17:30 地址:106211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 號 性別平等專區 隱私權政策 資訊安全政策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友善連結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7條規定公開事項 公益捐款 累計瀏覽人次:15507931 ...

  6. 保費計收原則.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 (下稱健保法)第30條第2項規定:「被保險人投保當月應繳納全月保險費,退保當月免繳納保險費。. 」之基本精神,訂定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計收作業要點,以及健保法第18條第2項規定:「前項眷屬之保險費,由被保險人繳納 ...

  7. 網路辦理: 1.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網路辦理簡易分期:. (1)欠費達2,000元以上,且欠費皆尚未移送行政執行。. (2)近2年無健保分期違約紀錄或違約紀錄在1次 (含)以下者。. 2.使用電腦: A.請先辦理 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 B.登入 個人健保資料網路服務作業辦理. C.辦理路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