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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 (三等四等) 1.分臺北、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臺東八考區舉行。 2.外事警察人員類別僅設臺北考區。 3.承辦單位:特種考試司第三科 4.試務工作室電話:02-22369188分機3948、3949

  2. 一般警察特考-考試資訊. 一般警察特考最新消息. 【筆試時間】 今年一般警察特考筆試時間為113年6月15日 (六) ~ 6月16日 (日)。 暫定需用名額總計2,392名,吸引8,360人報考,整體預計錄取率高達28.61%。 【 點我看詳細錄取資訊 】 【一般警察特考筆試科目、體測方式異動】考生注意! 考選部公告自113年起: 1. 四等消防警察筆試普通科目由3科調整為2科,專業科目的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調整列範圍,並依消防專業需求提升專業應試科目占分比重。 2. 增訂各等類別體能測驗的立定跳遠項目測驗次數以2次為限。 【好消息! 勤加給提升15%】 為感謝基層員警近年來第一線支援防疫工作,行政院宣布調高勤加給至15%,自112年7月1日起實施。 【更多警察特考薪資優勢】

  3. 一般警察特考科目/警察體能測驗與及格標準一覽. 一般警察考試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分為共同科目及專業科目,第二試為體能測驗,分為立定跳遠及跑走。 成績計算方式,但一科為零分,或總成績未達50分,或體能測驗未達合格標準,或三等考試外事警察人員類別之外語口試未滿60分,不予錄取。 一般警察特考快速導覽》 一般警察特考科目. 一般警察特考三等專業科目共5科、四等共3科,共同科目包含國文、法學知識及英文,考試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警察體能測驗。 「 」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採測驗式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 一般警察特考普通科目》 Top. 一般警察特考專業科目》 文組類科:適合所有學群考生,以文史哲/外語/教育/遊憩與運動學考生群尤佳。 Top.

  4. 考試相關法規. 考試舉行相關事宜 -. 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112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112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應考須知附件 【112/3/1】 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112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112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 【112/5/3】 112年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國安情報人員、鐵路人員及退除役人員【各試區試場分布略圖】 【112/5/25】

  5. 一般警察特為外軌制的警察考試,不具有專、大身分者才可報考。 一般警察特考多在3月報名、6月考試,有意報考2023年的考生,現在開始準備,半年後順利考取警察

  6. 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及一般警察人員考試. 一、 法令依據: (一)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 (二)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 二、 報名日期:約每年3月(依當年度公告簡章為準)。 三、 考試日期:約每年6月(依當年度公告簡章為準)。 四、 採網路報名:請逕至考選部網站報名。 五、 應考年齡: (一) 二等考試:年滿18歲以上,42歲以下。 (二) 三等考試:年滿18歲以上,37歲以下。 (三) 四等考試:年滿18歲以上,37歲以下。 六、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及一般警察人員考試錄取人員須經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及格者, 始完成考試程序,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由內政部或海洋委員會依序分發任用。

  7. 一、警察特考 : (一)體格檢查表(類別編號501~514、601~605) (專畢業、警察人員考試及格者適用)(可先行下載列印進行體格檢查)。 (二)分發事宜請逕洽警政署、消防署或海洋委員會。 二、一般警察特考 : (一)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合格始能參加體能測驗) (類別編號301~306、401~404)(一般生適用)(可先行下載列印進行體格檢查)。 (二)一般警察特考應考人健康狀況自我檢視表。 (三)一般警察特考第二試體能測驗應考人注意事項。 三、國安特考 : (一)體格檢查表 (可先行下載列印進行體格檢查) 類科編號351~356適用 (三等考試)。 (二)國安特考應考人健康狀況自我檢視表。 (三)國安特考第二試體能測驗應考人注意事項。 (四)書面報告 (三等考試適用) 。

  8. 警察特考. 一、考試類科及員額:四等一般水上警察人員輪機組、航海組。 (詳如 招考名額 ) 二、 應考資格 : (一)中華民國國民。 (二)年齡滿18歲以上,37歲以下。 (三)非校畢業及警察考試及格。 (四)以學歷資格報考者,須高中(職)以上學歷。 (五)具規定之 海勤證照 。 三、應試科目:( 應試科目 ) 四、錄取訓練:教育訓練12個月,實務訓練6個月。 五、任職分發:分發各海巡隊艦艇服務。 六、本項考試之應試相關資訊仍以考選部公告為準。 更新日期: 112/05/01. 回頁首. 回上頁.

  9. 2024年3月27日 · 人的一生中有兩次的機會可以當上警察,高中畢業時可以選擇報考大或是專,如果錯失此次機會,可以透過外軌考試,也就是所謂的一般警察特考,錄取上榜一樣能當上警察為社會懲奸除惡。

  10. 一、警察特考:三等考試設行政警察人員等13類別組計320名;四等考試設行政警察人員等5類別組計1,545名,合計1,865名。 二、一般警察特考:三等考試設行政警察人員等7類別組計48名;四等考試設行政警察人員等4類別組計2,344名,合計2,392名。 三、國安特考:三等考試設政經組(選試英文)等4組別計24名。 四、移民特考:二等考試設移民行政類科計5名;三等考試設移民行政類科計59名;四等考試設移民行政類科計14名,合計78名。 考試院表示,移民特考歷於每年8月舉行,經綜合考量考試性質、考試方式、規模、場地及人力等因素,將自113年起併同警察特考、一般警察特考及國安特考於6月份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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