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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版權所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 系統暫停服務公告. 因應機房電力設備維護作業, 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系統將於. 111年1月25日(星期二)17時30分~1月26日(星期三)9時之間. 暫停服務。 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關 閉.

  2. 1051201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pdf.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敬請參閱附檔。. ::: 教育部: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本系統登載資料如與正式公文內容不同,以機關公發布或函頒者為準。. 電話總機: (02)7736-6666 傳真電話: (02)2397-6928. 系統版本: 113.06.21. 系統 ...

  3. 為提供合宜的教保服務內容,達成教育與照顧的目標,爰於民國101年10月5日發布「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暫行大綱」,並在歷經4年研修後,於105年12月1日修正發布為「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以下簡稱課程大綱),並自106年8月1日起生效。

  4. 美-1-2 運用五官感受生活環境中各種形式的美. 表現創作. 美-2-1 發揮想像並進行個人獨特的創作. 美-2-2 運用各種形式的藝術媒介進行創作. 回應賞析. 美-3-1 樂於接觸多元的藝術創作,回應個人的感受. 美-3-2 欣賞藝術創作或展演活動,回應個人的看法. Photo used ...

  5. 113學年度「幼兒園師資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及「學士後學位學程教保員專班」開班訊息. 113-06-24 幼兒園 教保服務人員. 幼兒園因應勞動基準法之調適指引(113年6月修正). 113-06-14 幼兒園 教保服務人員. 113年幼教人員說故事影片拍攝徵選計畫. 113-06-04 幼兒園 教保 ...

  6. 總綱. 一、修訂背景. 為回應社會的快速變遷與世界的發展趨勢,民國100年立法院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以保障2 至6歲之幼兒接受適當教育及照顧之權利,確立幼兒教育及照顧方針,促進幼兒身心健全發展。 教育部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2條的規定,為提供合宜的教保服務內容,達成教育與照顧的目標,特制定本課程大綱,以提升幼兒教育的品質;並於民國101 年10 月5 日發布「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暫行大綱」,在歷經4年研修後,修正發布為正式大綱。

  7. 幼兒園應提供幼兒之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幼兒之教保活動課程及幼 兒學習狀況之相關訊息。 幼兒園應舉辦親職活動,並提供幼兒之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幼兒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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