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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最低生活費用標準》為台灣制定各項社福法令、制度、辦法、要點,規範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標準的數據。《最低生活費用標準》計算,係依中華民國 行政院 主計處公佈的不同行政區劃最近一年平均每人消費支出60%訂定。 1980年《社會救助法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未訂定 ...

  2. 台灣廣義的社會住宅首見於民國70 年代,當時政府興建之 國民住宅 ,有一小部分做為出租使用,供特定比例收入下之弱勢家庭或族群以於市場租金入住,不過,相較於出售國宅部分,出租部分的數量始終不足。. 根據 營建署 統計資料,歷年由政府直接興建 ...

  3. 目前共有四處,包括小港區山明單親家園(山明國宅23)、左營區翠華單親家園(翠華一期國宅15)、鳳山區向陽單親家園(五甲國宅23),以及左營區翠華親子家園(翠華國宅12,提供給單親父親),共65,提供給中低收入之單親家庭。

  4. 《最低生活費用標準》為台灣制定各項社福法令、制度、辦法、要點,規範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標準的數據。《最低生活費用標準》計算,係依中華民國 行政院 主計處公布的不同行政區劃最近一年平均每人消費支出60%訂定。 1980年《社會救助法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未 ...

  5. 最低所得保障( Guaranteed minimum income ),又稱最低收入保證,是指為保障公民全體個人與家庭,皆能享有最低限度所得,以維持生存與生活尊嚴及經濟安全,免於貧窮的相關社會福利制度、構想與措施,條件因不同制度而有所差異,包括有資格限制的社會福利、救濟,或無條件基本收入等。

  6. 经济适用房 [註 1] (英語: Economically affordable Housing ),常简称为经适房,是指由中国政府出资扶持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兩方面特点的社会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 1998年中國開始全面實施住房商品化後,以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原則出售給中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難

  7. 社會救助是一種社會福利,主要是協助低收入戶,以及遭遇急難的受災,維持其基本生活水準。又稱為公共救助,是所得維持政策的一環,目的在維持國民最低「基本」生活水準所需的所得。 實施方式包括: 低收入戶生活補助或醫療補助。 災害救助、急難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