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債務人收受支付命令後,如果沒意見,後續會如何進行? 當債務人收受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後,如果對於支付命令的內容沒有意見,則無須理會,等到過了20日,支付命令確定後,就會和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法院會主動發給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

  2. 2021年9月24日 · 債權人收到確定證明書後,即可持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調查債務人的財產並向財產所在地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支付命令流程 向債務人所在地法院

  3. 2024年5月9日 · 待債務人收到支付命令通知書後20天內未提出異議,法院才會核發「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只要還在支付命令強制執行時效內,債權人便可拿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強制執行。

  4. 亦即,債務人於 收到支付命令後,若 未於20天內提出異議,法院就會發給債權人「確定證明書」,債權人 即可執 「支付命令裁定正本」,及「確定證明書」向法院「 聲請強制執行 」債務人之財產。

  5. 2021年4月2日 · 債務人收到後20天內沒有提出異議的話,法院會再另外寄一份「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債權人在收到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之後,才可以進行強制執行、查封財產的動作。

  6. 如果債務人逾20日始提出異議者,法院將以裁定駁回異議,此時,支付命令將會因此而確定,法院會主動發給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給債權人,如果債務人不主動清償,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對債務人聲請強制執行,以滿足其債權。

  7. 支付命令是一種債權人對債務人的請求,依民事訴訟法第508條規定,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一定數量的金錢(如新台幣5萬元)、 可代替物(如雨傘100支),或有價證券(如股票),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核發支付命令。 債權人取得支付命令作為執行名義後,即可進入民事 聲請強制執行 程序階段 ,透過法院用查扣變賣債務人財產的方式來滿足債權人的債權。 Q:支付命令時效多久後才會進入強制執行程序? 債務人在收到支付命令後20天時效內,可藉向債權人清償借款或是交付可代替物並負擔程序費用的方式要求債權人撤回聲請; 或者因為對方請求的內容不實,而向法院提出異議。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