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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防火管理人複訓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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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說明. 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十四條規定,防火管理人每三年至少應接受講習訓練一次,無正當理由不接受講習訓練者,直轄市、縣 (市)消防機關得通知管理限期改善。. 課程簡介. 1.依配合政府最新消防法令規定,透過教育訓練積極培養各類場所防火管理 ...

  2. 防火管理人講習訓練【複訓 】班::::: 職證照課程 勞工安全證照 消防安全證照 保稅人員證照 防火管理人講習訓練【複訓】班 課程總覽 課程 第一梯次 第二梯次 第三梯次 第四梯次 防火管理人訓練複訓班 2024/05/23 ~ 2024/05/23 ( 09:00-16:30 四) 2024/05/30 ~ ...

  3. 防火管理人-複訓-中壢(活動)1131212 113年12月12日(四) 報名中 113年12月12日(四) 報名中 參規定 課程依據 受訓資格 備註說明 退費規定 具有消防學經歷者,如為管理或監督層次幹部,得免予訓練,遴任為防火管理人但仍須接受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4條第3項 ...

  4. 防火管理人或共同防火管理人(以下簡稱防火管理人)應經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登錄之專業機構施予訓練,領有防火管理人訓練合格證書(以下簡稱合格證書),始得充任。前項取得防火管理人資格者,應自初結束之日起,每三年至少接受複訓一次。

  5. ★具有消防學經歷者,如為管理或監督層次幹部,得免予訓練,遴任為防火管理人但仍須接受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4條第3項規定,至少每三年一次之講習訓練(內政部85.10.11台(85)內消字第8584156號函)本項消防學經歷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曾於消防機關或警察局(所)消防單位服務,任警佐(委任)以上 ...

  6. 擔任「防火管理人」者,需為管理或監督層次之人員,並經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或中央消防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接受12小時以上之講習訓練合格領有證書始得擔任。並且,每3年至少應接受複訓1次。

  7. 防火管理人-複訓 法令依據 消防法第13條及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4條 課程大綱 課程時數: 共6 小時 防火管理對策 教育訓練方法 學科測驗 費用 各項課程均有優惠價,歡迎洽詢全省各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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