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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7月30日 · 有限公司中,決策由股東直接表決即可,且公司裡至少需要 1 位具股東身份的董事,最多 3 位,其任職並無限制。 而在股份有限公司中,決策須經由股東會、董事會,而董事會裡至少需要有 3 位董事,且其不須具備股東身份,其任職不得超過 3 年,連選可以連任。

  2. 公司負責人法律責任,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債務,原則上只有公司本身需要負責,不包含負責人,同理,如果是公司負責人欠債,債權人也不能向公司主張還款,所以任何法律行為,都要清楚確定交易對象是誰,避免衍生後續麻煩甚至訴訟。. 如公司負責人 ...

  3. 2024年2月7日 · 如果是1人公司,再成立有限公司即可。日後如果有新股東加入,再改組織成為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進可攻,退可守。 2.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責任不同: 公司法人格的獨立性與有限責任 設立公司的好處就是「公司法人格的獨立性」及「有限責任」。

  4. 2021年10月5日 · 創立事業初期,您會如何規劃組織架構呢?是設立股份公司、有限公司、合夥還是獨資創業?由於每個組織型態各有差異,隨著合作時間的增長、工作瑣事的摩擦,往往會出現創業合夥人間的糾紛,所以在彼此決定合作前,事先了解不同組織型態的優缺點相當重要。以下整理出獨資、合夥、有限公司 ...

  5. 2021年1月30日 · 有限公司倒閉股東要承擔什麼責任. Q: 有限公司因經營不善問題可能快倒閉了,跟銀行借貸及抵押房產,承擔龐大債務。. 1.股東在倒閉後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2.進行公司買賣或企業併購是否可行?. 契約之訂立與糾紛 債權請求. 1. 依公司法第99條規定 (註一 ...

  6. 決權,甲不同意,乙、丙同意,已獲得過半數股東同意,立新 有限公司可以承購上開不動產。 三、股東責任 股東於公司設立之時,有繳足股款之責任:按公司法第100條 第1項規定:「公司資本總額,應由各股東全部繳足,不得分期繳款 或向外招募。

  7. 2020年11月2日 · 1.公司法第99條規定,各股東對於公司之責任,除第二項規定外,以其出資額為限。. 基於上開有限公司股東對於公司債務僅負有限責任之規定. 因此除非您有為公司債務擔任連帶保證人,否則毋庸負連帶清償或賠償責任. 2.有限公司並無退股機制,因此您僅能透過出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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