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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借用人. ( 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乙方向甲方借貸金錢,經雙方同意訂立本借貸契約,條件如下: 第1條:甲方願將金錢新台幣元貸與乙方。 第2條:囗甲方於本契約成立同時,將前條金錢如數匯入乙方指定之帳戶: 帳戶名稱: 帳 號: 囗前條借貸款項業於借款契約書簽立當日親收足訖無訛。 第3條:本借貸金錢期 間自民國 年 月 日起至民國 年 月 日止。 第4條:乙方於借貸期間屆滿時,應將借用金錢向甲方全部清償,不得為部分清償或怠於履行。 第5條:約定利息: 囗無約定利息。 囗有約定利息。 本借貸金錢約定利息,依法定利率計算。 前條約定利息之支付期為每月 日,由乙方支付甲方,不得有拖延短欠。

  2. www.ccslaw.com.tw › download › 借款約定書與借據-本票借款 V1借款約定書

    借款約定書. 立約定書人: 借款約定書. (下稱甲方-借用人) (下稱乙方-貸與人) (下稱丙方,即甲方之連帶保證人) 茲因甲方向乙方借款,經叁方協議願共同遵守下列事項: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新臺幣日至民國. 年. 元整。 借款期間:自民國 年月. 日止,共. 年. 月。 並願提供擔保如後:。 二、甲方與丙方同意自借款日起,依民法第205條之規定,以年息百分之 二十計算,並按月計付(年息/12月)利息予乙方,並應於每月之利息新臺幣藉故拖延。 前給付所生元整予乙方,直至清償完畢止,甲方不得. 三、甲方如清償完畢後,乙方應將甲方之擔保品、借款約定書及相關票據返還甲方。 四、甲方若未依本約定書履行債務時,乙方得向丙方請求甲方所積欠之債務。

  3. 2024年1月17日 · 除了房屋所有權移轉契約、人事保證契約等需要書面約定之外,一般金錢借貸往來就算沒有借據,口頭約定也成立契約,只要雙方約定好一方給予金錢,另一方會返還相同額度金錢,即使沒寫借據,借款契約也可以成立。

  4. 一、借貸契約之必要. Q:為什麼要寫借貸契約/借據? A:借貸關係建議留存書面證據 ,不僅保障雙方權益,也可避免進入訴訟後,難以證明有借貸事實而求償無門。 二、填寫重點. 1、借貸金額: 應標示幣別(如新臺幣、美金等)及交付方式(以現金、支票或匯款交付借款)。 2、借款日期: 借據可以補簽,但要記載實際交付借款之日期。 3、利息: 應記載計息方式(如年利率),並請注意約定利息超過法定利率(年利率16%),超過部分無效。 4、還款期限: 可分為「一次還清」及「分期還款」,若為分期則須記載多久一期? 分為幾期? 5、當事人身分資料: 請填寫對方真實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可請對方提出身分證確認填寫資料正確,避免日後訴訟時無從確認被告身分。

  5. 書狀範例 : 借據範本. 作者 info 於 2014年04月16日 11:30:00 ( 487767 次閱讀) 當你需要與他人簽一份借據時,成鼎律師事務所向您提供一份通用版的借據格式,供您參考!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您與我們聯繫! 謝謝. 借據範本.

  6. www.ccslaw.com.tw › sample_download各式契約範例

    各式契約範例. 借款約定書與借據-支票借款. 工程承攬合約書. 借款約定書與借據-本票借款. 房屋租賃契約書.

  7. 公證.tw › 借款契約書借款契約書

    借款契約書. 甲方(債權人):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債務人): (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乙方向甲方借款,經雙方同意訂立下列各項條款,以資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新台幣 元整,由甲方當場以現金交予乙方親自收訖無誤(簽名: )。. 二、借款期間 ...

  8. 個人信用貸款借款契約書. 契約條款. 一、 費用之收取:( 一)借款人同意支付貴行貸款費用,借款人應於貴行撥貸時一次全部交付,並授權貴行得自貸與款項中扣收或自約定往來帳戶中扣繳之。 借款人不得以借款提前清償或其他任何理由請求貴行退還貸款費用。 前述所列費用均以一次收取為限,且除本契約所列貸款費用與金額外,貴行不得另外收取其他費用。 ( 二)借款人如欲向貴行申請餘額證明,借款人同意支付貴行手續費每份新臺幣100元。 借款結清完畢後,借款人如欲向貴行申請貸款結清證明,借款人同意支付貴行手續費每份新臺幣100元。 二、 借款人同意貴行於撥款時倘經再次查詢聯徵中心後,發現借款人有其他新增核准應計入DBR22倍規範之授信額度,借款人同意貴行保留核貸與否之權利。

  9. 個 人 借 款 契 約 書. 立約人【含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等,向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申請借款,本契約書於民國 年 月 日交付甲方及丙方及其他關係人攜回審閱各條款內容(契約審閱期間至少5 日),且其中重要內容★ ...

  10. 2014年4月16日 · (1)本借貸金錢約定利息,依法定利率5%計算。(2)前條約定利息之支付期為每月 日,由乙方支付甲方,不得有拖延短欠。(3)乙方如有怠於支付利息貳次以上時,雖在借貸期間存續中,甲方得隨時終止本借貸契約,乙方不得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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