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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9日 · EPA. 由中國中央當局主導制定的香港《國安法》6月30日通過後當日立即實施。 港區《國安法》涵蓋「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四類罪名,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
2020年5月30日 · 全國人大已通過「港區國安法」決定,該法引起本港議論之餘,也成為中西博弈的新戰場。最新消息是,美國國務卿蓬佩奧(Mike Pempeo)本港時間今晨表示,香港不再具備高度自治,不再保證香港享有回歸前美國
2020年5月28日 · 全國人大將於本周四(28日)表決「港版國安法」,該法將針對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活動、外部勢力干預等種行為,在香港訂立法律機制;事態引發香港與西方輿論場關注,還上升到中美角力層面。. Q1:香港國安法具體內容是什麼?. 全國人大常委會 ...
2020年7月1日 · 1/3. 港府昨晚 (30日)11時宣布《港區國安法》刊憲,法例即時生效,內容包括4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和處罰,詳見附表及下列內容: 條文原則: (一) 明確規定中央政府對有關國家安全事務的根本責任和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 (二) 明確規定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遵循的重要法治原則; (三) 明確規定香港特區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機構及其職責; (四) 明確規定4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和處罰; (五) 明確規定案件管轄、法律適用和程序; (六) 明確規定中央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機構。 條文目的:防範、制止和懲治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保持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繁榮和穩定,以及保障特區居民的合法權益。
2020年5月22日 · 對於「港版國安法」的具體內容,草案共有七段,當中提及要依法、防範、制止及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及活動;強化執法力量、在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及執行機制;行政長官須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開展國家安全推廣教育,並定期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報告。 草案亦重點針對四類行為,要制定相關法律,切實防範、制止任何 分裂國家 、 顛覆國家政權 、 組織實施恐怖活動 及 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 的活動。 另外亦提到,香港特別行政區須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及領土完整,並盡早完成《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 針對四類行為 源於修例風波、外部勢力入侵、23條難立法. 對於草案主要針對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以及外部勢力干預的四類行為。
2020年5月23日 · 《香港財經時報》港版國安法懶人包,一文睇清港版國安法重點內容、針對目標、與基本法23條分別、立法時間表,以及各界最新反應。 (圖片:路透社) 【港版國安法懶人包】 全國人大 會議於5月22日宣佈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議案(下稱港版國安法)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公佈和實施。 特首林鄭月娥5月22日晚在記者會上表示,全力支持港版國安法,並稱會全力配合中央。 究竟港版國安法的重點內容是甚麼? 它針對的又是那類行為呢? 《 香港財經時報 》一文了解6大疑問。 問1:港版國安法的重點內容是甚麼? 當中有甚麼重點? 闡明國家堅定不移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的決心.
2020年7月1日 · 港版國安法 刊憲生效後,共6章66條文終於曝光,除了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主義活動和勾結外部勢力4個犯罪行為的罰則分3級最高囚終生備受關注外,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會工作不受任何機構、組織和個人干涉;駐港國安公署執法不受港府管轄等條文等,多個條文引起了社會廣泛討論。 國務院新聞辦 舉行記者會,港澳辦常務副主任張曉明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在記招釐清了部分條文的疑問。 港版國安法列附件三生效 詳情終曝光 罰則一文盡錄. 林鄭:國安法令港從亂到治 陳淑莊憂條文陌生衝擊法治 美方稱視港「一國一制」 法例內最受關注的重點事項: 第14條: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會工作不受任何機構、組織和個人干涉,決定不受司法覆核。
2023年6月30日 · 李澄欣. BBC中文記者. 2023年6月30日. Getty Images. 23條在香港一直是政治上的「燙手山芋」(資料照片)。 《香港國安法》實施滿三年,這部官方宣稱是「定海神針」、「只針對一小撮人」的法律,截至目前入罪率百分百,被指在香港社會引起寒蟬效應。 北京和港府表示香港已經「由亂入治、由治及興」,但仍要提防「軟對抗」和國安風險。...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6月30日. AFP. 中國在周二(6月30日)夜間公布了受到國際間極大關注的香港《國安法》的細節內容。 周二早晨,中國人大常委會以162票全票通過港區《國家安全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四條罪行被寫入《基本法》附件三。...
港區國安委的職責:分析研判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規劃有關工作、制定政策、推進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建設及協調重點工作和重大行動。 港區國安委的工作不受干涉,工作信息不予公開,作出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 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辦理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時,可採取特區現行法律准予警方調查嚴重犯罪案件的各種措施以及其他《港區國安法》規定措施則。 律政司專門的國家安全犯罪檢控部門:負責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檢控工作,律政司司長可基於保護國家秘密等理由,發出證書指示相關訴訟毋須在有陪審團的情況下進行審理;若原訟法庭在沒有陪審團的情況下進行審理,則應由三名法官組成審判庭。 各級法院指定法官:負責審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外,審判應當公開進行,判決結果應當一律公開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