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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幼兒須為實際年齡滿2歲至學齡未滿5歲之幼生,且與父母任一方、監護人共同設籍臺北市,並持續設籍及就讀至學期結束(第1學期:8月1日前設籍至隔年1月20日;第2學期:2月1日前設籍至6月30日)。. 另父母或監護人合計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 ...

  2. 就讀本市幼兒園之申請方式:. 家長直接向幼兒園申請,由園方統一造冊報送本局,經審核通過撥款至園方帳戶,家長可選擇補助款由園方於當月月收費扣抵、領取現金、匯款至家長帳戶等方式。. 就讀外縣市幼兒園之申請方式:. ※申請期間:113年3月1日至113年4 ...

  3. 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已公布「私立幼兒園教育扶助差額補助方案」,確定將從 112 年 8 月 1 日起實施。小朋友年齡在 2 歲、3 歲、4 歲,父母任一方設籍台北市,且父母或監護人合計綜所符合相關標準者,可直接向幼兒園申請學費補助。

  4. 112年8月起,「寶貝我愛你-臺北市私立幼兒園教育扶助差額補助方案正式上路囉!. 家有2-4歲寶貝就讀本市私立幼兒園,依園所月收費分三級補助,每年最高補助5.2萬元!. 詳情可至北市教育局網站查詢。. 北市教育局網站查詢:https://www.doe. gov.taipei/Default.aspx ...

  5. 就讀本市合法立案且符合補助要件之私立幼兒園(不包含非營利幼兒園、準公共幼兒園及職場互助教保中心)。. 幼兒須與父母任一方或監護人共同設籍臺北市,並持續設籍及就讀至學期結束(第1學期:8月1日前設籍至隔年1月20日;第2學期:2月1日前設籍至6月30 ...

  6. 113 學年度臺北市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

  7. 二、「臺北市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招生e點通」網站(網址:https://kid-online.tp.edu.tw),將依簡章公告期程依序開放各項功能。 發布機關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學前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