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李明哲事件 ,是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 發生的一起刑事案件。 當事人 李明哲 因涉嫌“ 颠覆国家政权罪 ”而被 广州市 、 长沙市 国家安全机关拘捕,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 起诉。 因當事人 台灣居民 [註 1] 李明哲曾進入失聯狀態 [1] ,引發 人權 侵犯爭議 [2] [3] ,經其妻 李凈瑜 與台灣多個民間團體組成『尋找李明哲─李明哲國際救援小組』 [4] 強力奔走下而使此事受 台灣 关注、至 美國 求援,引起數個國際媒體採訪報導 [5] ,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及 台灣人權促進會 向 聯合國 人權機制針對此案提出緊急申訴,並成為台灣第一個被聯合國人權機制受理的個案 [6] ,後來 歐洲議會 中與 劉曉波 案一併做出『RC-B8-0459 / 2017』決議案號 [7] 。
2017年4月4日 · 李明哲事件 ,是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 發生的一起刑事案件。 當事人 李明哲 因涉嫌「 顛覆國家政權罪 」而被 廣州市 、 長沙市 國家安全機關拘捕, 湖南省長沙市人民檢察院 起訴。 因當事人 台灣居民 [註 1] 李明哲曾進入失聯狀態 [1] ,引發 人權 侵犯爭議 [2] [3] ,經其妻 李凈瑜 與台灣多個民間團體組成『尋找李明哲─李明哲國際救援小組』 [4] 強力奔走下而使此事受 台灣 關注、至 美國 求援,引起數個國際媒體採訪報導 [5] ,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及 台灣人權促進會 向 聯合國 人權機制針對此案提出緊急申訴,並成為台灣第一個被聯合國人權機制受理的個案 [6] ,後來 歐洲議會 中與 劉曉波 案一併做出『RC-B8-0459 / 2017』決議案號 [7] 。
2022年4月15日 · 今年47歲的李明哲於2003年曾擔任民進黨社會發展部專員,2015年之後擔任非政府組織志工,多年來熱衷於關注大陸人權民主運動,支持相關公民組織和人員,也會在網路上分享台灣從白色恐怖到民主轉型及轉型正義的經驗,並協助維權運動人士及家屬。 他2017年3月19日由台北出發,經由澳門轉赴廣州訪友,然而在珠海口岸失聯,親友們懷疑其被當地機關拘留。...
2020年3月21日 · 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至今已在中國「被消失」滿3年,因為推廣民主思想遭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被押入血汗工廠強迫勞動超過12小時、被迫吃餿食暴瘦30公斤,如今遇上新冠肺炎(武漢肺炎)疫情更是生死未卜。...
文山社區大學員工李明哲於2017年3月19日從澳門入境中國,被迫失蹤。 同年3月29日,在台灣民間團體的施壓下,中國首度承認李明哲遭到中國政府關押;5月26日,中國才以「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逮補李明哲;9月11日,中國湖南岳陽法庭開庭審判李明哲,起訴書內容全部皆是李明哲於2012-2013及2015年在台灣上網的言論。 2017年11月28日,李明哲被判徒刑五年,褫奪公權二年,家屬收到赤山監獄通知可以每月探視一次,但其妻李凈瑜在2018年1月30日欲搭機前往探視,仍舊·被拒,依照監獄規定所郵寄之冬天保暖衣物,也被監獄拒收。 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團體組成「李明哲救援大隊」,從一開始的國際連署,到向聯合國申訴,李凈瑜前往美國國會,與中國709被逮補之維權律師家屬共同作聽證。
2017年11月28日 · 台灣居民李明哲,涉嫌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28日在湖南省岳陽市再度開庭。 在審判過程中,法庭表示,李明哲從2012年到2016年間,透過微信與中國人士彭宇華一起攻擊國家與政權制度,企圖「顛覆國家政權未能得逞」。 李明哲也在庭上表示,承認一切的起訴內容,並放棄上訴機會,最終被判處5年徒刑,另褫奪公權2年。 李明哲當庭認罪...
2021年11月11日 · 2021/11/11. 李明哲是一名NGO工作者,曾是台北市文山社區大學的學程經理及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志工。 長期關注中國人權、民主運動議題,曾自費寄送社會科學類的書籍到中國,支持中國公民社會組織行動,也時常在社群媒體上(QQ、臉書、微信等)與中國友人分享轉型正義、中國政體等諸多看法。 事件發生. 在2017年3月19日,李明哲從澳門入境中國時失蹤。 由於中國政府不願承認關押李明哲,其家屬及民間社團歲隨即召開「尋找李明者記者會」,要求中國說明李明哲下落及公布失蹤前的海關畫面。 同年的4月,147個國內外NGO連署要求中國政府釋放李明哲,國際特赦組織更多次發布緊急救援。 5月中國官方證實李明哲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將他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