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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菸品健康福利捐應用於全民健康保險之安全準備、癌症防治、提升醫療品質、補助醫療資源缺乏地區、罕見疾病等之醫療費用、經濟困難者之保險費、中央與地方之菸害防制、衛生保健、社會福利、私劣菸品查緝、防制菸品稅捐逃漏、菸農與相關產業勞工之輔導及

  2. 菸害防 facebook line twitter plurk 轉寄 列印 縮短網址 點閱次數: 點閱次數:81598 相關子主題 菸害防 辦法 展開 菸害防附屬法規 發布日期: 2021-08-27 更新日期: 2023-04-13 ...

  3. 菸害防制 法修法業經 112 年 2 月 15 日總統令修正公布,並經 行政院發布自112年3月22日起施行,七大重點 如下: 全面禁止電子煙之類菸品,包括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

  4. 為有效控制菸害問題,我國自86年起開始實施菸害防制法,訂定禁菸場所、菸業與販賣者管理、戒菸、教育、廣告等規範,至91年菸酒稅法實施,開徵菸品健康福利捐(以下簡稱菸捐),始有經費「專款專用」挹注菸害防制工作推動。

  5. 2023年2月14日 · 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於2023年1月12日通過立法院三讀,共有6大重點。 第一,禁止電子菸,嚴管加熱菸及載具。 第二,禁止加熱菸及其載具促銷與廣告。 第三,禁止郵購、電子購物等方式販賣。 第四,禁止營業場所免費提供菸品。 第五,未滿20歲不得吸煙。 第六,菸品警示圖文面積不得小於50%。 新法當中,電子煙被規範為「類菸品」,製造、進口、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電子煙及其組合元件,可處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善、回收、銷毀,屆期未改善可按次處罰。 加熱菸在新法被歸類「指定菸品」,規範業者應於製造或輸入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經核定通過後始得為之,而且業者送風險評估資料時,也應一併檢送指定菸品必要的組合元件等。

  6. 修正之菸害防制法,經立法院於112年1月12日完成三讀,總統於112年2月15日公布,行政院訂定於112年3月22日起施行 (部分條文除外,如:菸品健康福利捐應徵其他菸品,自112年4月1日施行;菸品容器警示圖文及戒菸資訊標示,不得低於面積50%,自113年3月22日施行 ...

  7. 菸害防制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營業場所不得為促銷或營利目的免費供應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 法條. 歡迎使用全國法規 ...

  8. 菸害防制法 EN. 第 21 條. 於第十八條或第十九條禁止吸菸場所吸菸或未滿二十歲之人進入吸菸區,該場所負責人或從業人員應予勸阻;在場之其他人亦得予勸阻。. 菸害防制法 (民國 112 年 02 月 15 日 ) EN. 第 18 條. 下列場所全面禁止吸菸:. 一、各級學校 ...

  9. 2022年1月13日 · 延宕多時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13日上午於行政院會中通過。 七大修正重點包括提高禁止吸菸年齡及購菸年齡至20歲;重新定義「菸品」以有無含尼古丁成分為區分,同時 新增「類菸品」 ,將未含菸草及改變菸草製品的「電子煙、加味菸」等納入範圍列管,嚴禁販售。 「加熱菸」則因世衛組織於2020年發布聲明,認定加熱菸是菸草製品,適用於「菸草控制框架公約」規定,為接軌國際,修正草案將...

  10. 2023年3月22日 · 菸害防制法》經過15年終於修法完成,今是上路首日,新規定除了提高吸菸年齡之外,也全面禁止電子煙和納管加熱菸。 《ETtoday新聞雲》也整理修法7大重點,提醒民眾修法後會「加重罰則」且使用者也會受罰,只要違規使用電子煙或未經健康風險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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