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公司分為左列四種:. 一、無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之公司。. 二、有限公司:由一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三、兩合公司:指一人以上無限責任股東,與一人以上有限責任股東所 ...

  2. 法所公司,謂以營利為目的,依照本法組織、登記、成立之社團法人。. 公司經營業務,應遵守法令及商業倫理規範,得採行增進公共利益之行為,以善盡其社會責任。. 第4條. 本法所稱外國公司,謂以營利為目的,依照外國法律組織登記之公司。. 外國公司 ...

  3. 控制公司直接或間接使從屬公司為不合營業常規或其他不利益之經營,而未於會計年度終了時為適當補償,致從屬公司受有損害者,應負賠償責任。 控制公司負責人使從屬公司為前項之經營者,應與控制公司就前項損害負連帶賠償責任。

  4. 公司分為左列四種:. 一、無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之公司。. 二、有限公司:由一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三、兩合公司:指一人以上無限責任股東,與一人以上有限責任股東所 ...

  5. 立法歷程 (附帶決議)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一 章 總則 § 1. 第 二 章 無限公司 § 40. 第 一 節 設立 § 40. 第 二 節 公司之內部關係 § 42. 第 三 節 公司之對外關係 § 56. 第 四 節 退股 § 65. 第 五 節 ...

  6. 法所公司,謂以營利為目的,依照本法組織、登記、成立之社團法人。. 公司經營業務,應遵守法令及商業倫理規範,得採行增進公共利益之行為,以善盡其社會責任。. 函釋內容:. 公司不得變更組織為獨資、合夥之商業. 查公司係依公司法組織設立之法人 ...

  7. 公司應至少置董事一人執行業務並代表公司,最多置董事三人,應經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就有行為能力之股東中選任之。. 董事有數人時,得以章程置董事長一人,對外代表公司;董事長應經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之。. 董事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 ...

  8. 因減少資本換發新股票時,公司應於減資登記後,定六個月以上之期限,通知各股東換取,並聲明逾期不換取者,喪失其股東之權利。. 股東於前項期限內不換取者,即喪失其股東之權利,公司得將其股份拍賣,以賣得之金額,給付該股東。. 公司負責人違反第一 ...

  9. 公發布日:. 民國 18 年 12 月 2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12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華總一經字第11000115851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法規內容.

  10. www.6laws.net › 6law › law公司法

    ﹝1﹞ 本法所稱公司,謂以營利為目的,依照本法組織、登記、成立之社團法人。 ﹝2﹞ 公司經營業務,應遵守法令及商業倫理規範,得採行增進公共利益之行為,以善盡其社會責任。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