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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8日 · 前新光金控副董事長李紀珠發表聲明,表示經法院判決,前獨董李勝彥生前對其指控實屬不實言論。 (圖/報系資料) [周刊王CTWANT] 前 新光金控 副董事長 李紀珠...
2024年5月3日 · 李紀珠告訴法院,2016年9月起她受邀進入新光集團服務後,新光金控、新光人壽及新光銀行的績效均有明顯改善,獨董李勝彥卻從2018年3月起基於個人私利,不斷對她進行造謠詆毀且拒絕溝通。 李紀珠說,李勝彥對她提告的刑事案件,透過偵查結果及新光金控的正式公文或重訊,都證明她沒有任何不當或不法行為,即便李勝彥向金管會對她指摘或檢舉數十封信函,金管會也都認為不是事實。 李紀珠還強調,李勝彥仍持續公開陳述不實謠言詆毀她,並寄黑函給由她擔任理事長的台灣玉山科技協會;李說,目前至少還有百餘則報導散見在30多種平面或電子媒體的公開頁面上,造成她身心極大痛苦,她決定提告。 新光銀獨董李勝彥生前被副董李紀珠指控詆毀名譽,士院審結判李勝彥的家屬應賠償200萬元,並刊登勝訴啟事。 (資料照)
2024年5月3日 · 新光銀行副董事長李紀珠,不滿已離世的獨立董事李勝彥,多次透過媒體對她進行不實指控,包括指她是「新光治理的絆腳石」、稱其「頂撞體制、牴觸法令、怠忽職守、公司放任…」,李紀珠對李勝彥提告求償300萬,士林地院判決李紀珠勝訴,因李已過世,他的妻子、1兒1女需連帶賠償200萬,並刊登勝訴啟示。...
2024年5月8日 · 依法院判決,李紀珠主張係由2016年9月時任新光金控董事長吳東進邀請進入新光金控、新光人壽、新光銀行等服務、2018年起,遭時任新光金控獨董李勝彥公開質疑頂撞體制、牴觸法令、怠忽職守等事由,經媒體報導,導致她名譽受損、身心痛苦,因此求償300萬元及在三家報紙刊登勝訴啟事。 李勝彥2022年10月28日凌晨驟世,該案由其遺孀和子女承接訴訟;家屬代為抗辯說,李勝彥始終堅守公司治理的理念,出於善意表達言論,並無不實也應不構成侵權行為。 法官審理認為,該案經金管會、新光金控等皆提出說明,李紀珠兼任子公司職務並無涉及違法事項,且李勝彥先前對李紀珠提出的刑事告訴也獲不起訴確定,李勝彥對李紀珠的相關指控言論顯然逾越合理評論範圍,貶損其社會評價,審酌後,判賠200萬元,且須在三家報紙刊登勝訴啟事回復其名譽。
2024年5月3日 · 新光銀行副董事長李紀珠,不滿已離世的獨立董事李勝彥,多次透過媒體對她進行不實指控,包括指她是「新光治理的絆腳石」、稱其「頂撞體制、牴觸法令、怠忽職守、公司放任…」,李紀珠對李勝彥提告求償300萬,士林地院判決李紀珠勝訴,因李已過世,他的妻子、1兒1女需連帶賠償200萬,並刊登勝訴啟示。 李紀珠提告指稱,2016年9月起她進入新光集團,自認工作認真,但李勝彥卻自2018年3月起,不斷對內、對外對其進行各種造謠、詆毀。 李勝彥後來還對李紀珠提告,也有許多內部檢舉,但所有案件均不起訴,黑函也都被金管會調查不是事實,李紀珠蒐證指出,李勝彥5年多來對她的各種不實指控,散見於各個媒體,次數多達百餘則,已對其個人名譽、心理造成極大影響及痛苦。
2024年5月4日 · 士林地方法院判李紀珠勝訴,李勝彥遺孀與兒女3人,應在繼承遺產範圍內連帶賠償200萬元,並在聯合報等三報頭版刊登勝訴啟示。 李紀珠主張,她在新光金服務期間,績效均有明顯改善,李勝彥從2018年3月間,利用獨立董事地位,不斷造謠詆毀,且拒絕溝通,利用新聞媒體、股東會中公然造謠,使用諸多偏激不堪言詞詆毀,還原寄黑函給當時她擔任理事長的台灣玉山科技協會,李紀珠認為名譽受損,提告求償3百萬元。 李勝彥家屬3人主張,李紀珠為高知名度公眾人物,營運事項可受公評,新光金2020年間遭金管會處罰2760萬元,董事會決議罰薪減俸10個月,追討1200萬績效獎金,李紀珠迄今未還款,李勝彥身為獨董,有監督公司運作,保護股東權益義務,縱使使用文字嚴苛,是用以強調事情嚴重、急迫性,非損毀名譽。
2024年5月8日 · 梅花新聞網 林睿康/台北報導. 士林地方法院上月23日宣判已故前新光金獨董李勝彥因為對前新光金控副董事長李紀珠惡意詆毀,其遺孀及兒女在遺產繼承範圍賠償200萬元,另須在3大報刊登李紀珠勝訴啟事。 李紀珠表示,感謝司法體系伸張正義,並強調這次提告李勝彥實在是忍無可忍,不得不為之。 李紀珠指出,打從她到新光服務開始,即感受到李勝彥十分不友善的態度,雖然多次表達希望與其溝通了解原委,但都被李勝彥拒絕,之後更公開透過媒體詆毀。 李紀珠表示,自己向來對自我的專業及操守自律甚嚴,因此,對於李勝彥長期惡意詆毀,身心實是十分的痛苦,原本希望自己一次次的容忍能喚起李勝彥的良知,但事與願違,李勝彥反更變本加厲,為了「制止」李勝彥繼續的惡行以及還我本人和第三者一個公道,只能訴諸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