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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金門縣長李沃士 涉收賄百萬改判7年半
國民黨籍的前金門縣長李沃士涉收受廠商一百萬元賄款,在縣長任內壓低縣營金酒公司的酒基售價,協助特定廠商取得「金門高粱高端白酒品牌行銷暨總經銷商案」,被依貪污罪起訴,一審判決有期徒刑八年,二審時改判無罪。金門地檢署上訴後,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金門高分院更一審改判李沃士有期徒刑七年六月,褫奪公權五年,還可上訴。壓低金酒酒基售價 護航特定廠商
自由時報電子報
7 天前
涉收賄百萬更一審改判7年半 前縣長李沃士:爭取上訴還清白 - 社會
前金門縣長李沃士涉嫌收受廠商賄款100萬元,在其縣長任內壓低金酒公司酒基售價,協助特定廠商取得「金門高粱高端白酒品牌行銷暨總經銷商案」,2015年被依貪污罪起訴,一審判決有期徒刑8年,二審時改判無罪。金門地檢
中時電子報
6 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