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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5月30日 · 藝人炎亞綸(本名吳秉孺)案,士林地院今(30)日認定犯拍攝少年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等3罪,2罪應執行7月可易科罰金,其中成年人對少年犯 ...

  2. 2024年5月30日 · 【記者林丞偉/台北報導】晴空鳥旗下藝人炎亞綸與耀樂之間糾紛,經士林地方法院今(30日)開庭判決,因雙方已協議和解,和解內容雙方約定不公開,今判決炎亞綸7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炎亞綸及經紀公司對此回應了。

  3. 2024年5月31日 · 法院說明,炎亞綸犯「拍攝少年為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判刑6月、「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刑2月,均得易科罰金,此2罪應執行有期徒刑7月。. 炎亞綸另犯「成年人對少年犯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刑4月,此部分因適用《兒少 ...

  4. 2024年5月30日 · 晴空鳥旗下藝人 炎亞綸 與耀樂之間糾紛,遭到士林地檢署以「製造少年為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及「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罪」起訴,經 ...

  5. 2024年5月30日 · 藝人炎亞綸(吳秉孺)去(2023)年遭到耀樂爆料持有兩人的私密片,遭到士林地檢署以製造少年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及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 ...

  6. 2024年5月30日 · 士林地檢署查出,炎亞綸於民國106年間認識當時未滿18歲的被害人,明知少年未成年,仍於住處持手機拍攝與少年的私密片並傳給2名網友,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製造少年為性交行為電子訊號等罪起訴。 士林地方法院新聞資料指出,炎亞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少年為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個人資料保護法成年人對少年犯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共3罪。 新聞資料指出,炎亞綸傳送私密片給2名網友的行為,審酌所侵害法益、行為間的關聯,並兼顧罪刑相當原則,從重改依個資法論處。 此外,考量炎亞綸傳送私密片給2名網友的時間,其中1罪行為時被害人未成年,因此依個資法成年人對少年犯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論處,並得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加重其刑。

  7. 2024年5月24日 · 藝人宥勝今(24日)因強制猥褻罪被判有期徒刑8個月,低調表示「尊重司法程序」。這起MeToo風暴還有另外3位藝人都被告上法庭,炎亞綸拍攝及持有未成年少年私片,第4度開庭已於9日審結,一審宣判將於5月30日進行。(MeToo,宥勝,NONO,黃子佼,炎亞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