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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4月30日 · 審酌該案中並沒有父母對翁仁賢虐待精神障礙或心智欠缺等因素且翁在犯後無悔悟之心言詞仍充滿報復之意鑑定後認其難以教化或無回歸社會可能合議庭認為除了死刑沒有其他選擇因此在改判後仍量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2. 5 天前 · 隨著一樁樁隨機殺人事件及燒死6名至親的翁仁賢伏法死刑的存廢議題再度廣受國人討論當然一如往昔最後仍然呈現各說各話在沒有共識下紛擾散場。 其實,這是由於大家未從「普世價值」的角度來探討所致。 所謂普世價值」,係指可以適用於任何時間地點人物事物常態或非常態情況的價值觀亦即一種永矢咸遵的概念。 既然如此,對於極度分歧的議題,諸如死刑存廢,「普世價值」將展現出其獨佔而無可披敵的問題解決能力。 因此,尋找出「普世價值」,將是討論死刑相關問題的首要步驟。 從現代立憲國家的整個法體系觀察,刑法條文保護的是受害人;刑事訴訟法的無罪推定、緘默權等,保障著被告;監禁期間的矯正處遇及出獄後的更生輔導,則是利益加害人。

  3. 2024年5月16日 · 以法務部來說2020年4月1日槍決燒死6親人的翁仁賢後至今整整4年就沒有執行死刑了 。 法務部在2024年1月5日的說法是:「只要救濟程序完結,法務部一定依法執行」,並稱 「死刑執行不待救濟程序終結即執行,反而是違法」。 不過根據法務部2020年修正的《執 行死刑規則》,對於執行死刑有諸多限制。 有檢察官認為,這個規則不是立法院三讀通過 的法律,相關限制已逾越國會通過的《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也是另類的司法 奇蹟。 法務部聲稱,《執行死刑規則》,源自於1999年訂頒的《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 規定聲請再審、非常上訴中等情形不得執行,2005年加上聲請釋憲程序中不得執行之規定 ,沿用至今。

  4. 2024年5月9日 · 翁仁賢一二審均被判死刑但最高法院認為翁仁賢是否構成殺人未遂有待釐清還有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沈勝昂鑑定部分原審未依鑑定證人身分作證僅以鑑定人身分作證有程序瑕疵發回更審高院8日開庭時因翁仁賢的羈押期限將屆滿法官曾德水當庭裁定因翁仁賢在案發後曾躲在家中山區有逃亡之虞延長羈押2個月。 翁仁賢當庭爆粗口表達不滿。 庭訊中,曾德水要釐清翁仁賢案發後在家中牆上寫的字,口誤將「『坑』人很爽,等我回來」念錯成「『殺』人很爽,等我回來。 」翁仁賢立即回嗆法官「你是國小沒畢業嗎? 我明明是寫,坑人很爽。 」曾德水立即更正表示唸錯,翁仁賢則用手敲桌,法官即要求他「你不要囂張,不要拍桌子。 」翁仁賢反嗆「這不是拍桌子,要我示範什麼叫拍桌子嗎?

  5. 2024年5月14日 · 嫌犯翁仁賢燒死6名至親判死刑定讞並且已經伏法。 現在,社會再度發生重大刑案,也再次掀起對於死刑的討論。 當年除夕6個至親都被親弟弟燒死的翁仁君」,身為受害人家屬同時也是加害人家屬。 他接受鏡新聞獨家訪問,怒轟:廢死聯盟根本沒有顧及受害者家屬的心情。 (鏡新聞已上架86台,若無法收看,請洽詢當地系統台) 鏡新聞APP...

  6. 2024年5月2日 · 翁仁賢後來上法庭也不 見悔意多次比出不雅手勢挑釁嗆法官還詛咒存活下來的家人最終在去年判死刑定 讞今年4月1日兩槍伏法。 對此,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凌晨在臉書PO出900字貼文,內容痛批「法務部就是個笑話 」,更問「不殺他對台灣會有什麼危害? 」,她提到,政府把「廢除死刑」、「逐步廢除 死刑」、「長遠目標廢除死刑」當作口號,拿來作為人權的化妝品,更在文末狠酸「翁仁 賢犯下了最嚴重的犯罪,而我們的法務部有有多正直、多正義呢? 」,砲轟「法務部貫徹 法治 審慎依法執行死刑」就是個笑話也是個謊話。

  7. 2024年5月14日 · 以法務部來說2020年4月1日槍決燒死6親人的翁仁賢後至今整整4年就沒有執行死刑了。 法務部在2024年1月5日的說法是:「只要救濟程序完結,法務部一定依法執行」,並稱「死刑執行不待救濟程序終結即執行,反而是違法」。 不過根據法務部2020年修正的《執行死刑規則》,對於執行死刑有諸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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