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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4年5月10日 · 1. 試用期是什麼? 勞基法對試用期有哪些規定? 試用期長度. 一般公司常見的試用期為3個月,但建議最好不要超過3個月太多,以免引發爭議。 試用期延長. 如果原本談好3個月的試用期,期限將至時,覺得員工的表現不適任這份工作,但還想再給他機會,只要一開始雙方有約定,或者後來經過勞工同意,就能合法延長試用期。 但在契約上最好寫上延長次數與延長時間,實務上大多都是延長1次,延長1-3個月不等。 試用期薪水. 試用期薪資是可以由雇主勞工雙方來協調約定的,有些公司給付全薪,有些會比照全薪打折。 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經過勞工同意仍不能低於基本工資。 試用期 加班費 與休假制度. 試用期員工的勞動權益與正職員工是一樣的! 所有的福利與休假制度,包含加班費、工時、休息日、國定假日等,都比照勞基法辦理。

  3. 2024年5月16日 · (聯合報系資料庫) 本文共767字. 2024/05/16 20:08:45. 經濟日報 記者江睿智台北即時報導....

  4. 5 天前 · 1. 事假會扣薪嗎在討論勞動法中關於事假的規定時常見的誤解是以為請事假等同於薪資扣除實際上根據勞工請假規則第7條的規定事假是不帶薪的休假意味著在事假期間員工不會收到工資這並不是指雇主會從員工的薪資中扣除一部分而是因為在事假期間員工沒有提供勞動因此不會獲得相對應的薪資為了進一步理解我們可以將扣薪不給薪區分開來。 當一名勞工有提供勞動但其應得的薪資被減少時,這稱為「扣薪」。 相反地,「不給薪」的情況是指員工在某段時間內沒有提供勞動,因此雇主不需支付薪資。 由於事假期間員工不工作,雇主自然不支付工資,這是一種「不給薪」的情形,而非真正意義上的「扣薪」。 那麼,如何計算事假期間的薪資調整呢? 我們將在下一段落中進行詳細的解釋。

  5. 6 天前 · 企業雇主在經營及經濟上的因素而須實施無薪休假因涉及勞工生計甚鉅及法律上的爭議常引發關注對此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22日邀請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林佳和工資問題知多少為主題舉辦講座輔以勞基法及民法等相關法律條文說明現場近百位工會理事長及幹部共同參與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副執行長陳慧玲表示工資是雇主給付義務也是勞工賴以為生的經濟來源勞雇雙方之間針對工資範圍與認定常存有重大利益衝突。 講座中針對工資問題提供法條運用給予正確解答,建立正確觀念,也協助各工會在管理制度及法條上更加詳細認知。 林佳和講座內容,從工資定義、無工作但卻有報酬、工資安全原則、工資墊償、無薪減班休息、雇主跑了工資墊償與優先權等內容詳細說明。

  6. 2024年4月30日 · 領時薪的讀者朋友請留意時薪是否高於每小時183元要是低於該數字就違反了 勞動基準法第21條將依據 勞動基準法第79條第1項第1款 、 第80-1條第1項...

  7. 2024年5月6日 · 勞動部近日宣佈將修正《 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部分條文其中僱用安定措施適用對象將改為減班休息實施期達30天以上且減班休息勞工在現職雇主為投保單位已參加就保達3個月以上者另部分工時勞工也將列入補助適用對象勞動部長許銘春今天受訪時表示紓困條例預計於6月30日退場但有部分協助措施仍須持續進行特別是針對無薪假減班休息的勞工提供的安心就業計畫也將回歸適用僱用安定措施。 (熱門點閱: 賴清德批餵藥案處理太慢 侯友宜:賴搞不清狀況、應先請檢方釐清藥物來源 ) 許銘春說道,在僱用安定措施設置後都未曾啟動,甚至新冠疫情肆虐期間也未啟動,判斷是因門檻過於嚴格,因此也將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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