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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繼續投保申請書. 本表係僅辦理育嬰留職停薪繼續投保 (例:僅辦理延長續保)時使用,被保險人如欲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辦理繼續投保手續,請改填「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續保申請書」. 附件下載. 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繼續投保 ...

  2. 已完成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勞 (就、職)保投保單位憑證及指派作業之經辦人, 可使用多元憑證(如:自然人憑證、虛擬勞保憑證、金融電子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等)登入。. 2. 「申報別」點選「續保作業」及「育嬰留停續保」。. 3.

  3. 2012年4月24日 · 業務單位:勞保局. 聯絡電話:02-2396-1266. 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受僱者任職滿1年後,在每一子女滿3歲前,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3歲為止,但不得超過2年。. 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2 ...

  4. 如果沒有要申請育嬰津貼,只要申請繼續加保,那就應該填寫「勞工保險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繼續投保申請書」。 如果是收養未滿3歲的小朋友,要另外附上其他的證明文件。

  5. 勞保局為使育嬰留職停薪被保險人申請育嬰津貼及辦理繼續加保有更便捷的方式,將於本 (104) 年 10 月起提供新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給付收據及繼續投保申請書」,未來只要填寫一張表格就可一次完成「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育嬰留職停薪繼續加

  6. 2021年4月23日 · 勞保局說明,撫育3歲以下子女,並經雇主同意育嬰留職停薪的勞 (就)保被保險人,即符合繼續加保的資格,目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繼續加保的被保險人數約5萬人。. 又為減輕雇主及被保險人負擔,勞工辦理育嬰續保期間,原由雇主負擔之70%保險 費,不須繳納 ...

  7. 勞保局為提供更便捷多元的申請管道,開放被保險人可利用自然人憑證或虛擬勞保憑證,透過網路申辦就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申辦資格. 一、請領資格: (一) 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 (二) 子女滿3歲前。 (三)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 二、給付標準: 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於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按月於期初發給津貼。 (110年7月1日起政府加發20%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合併發給,無須另行申請) 三、給付期間. (一) 每1子女合計最長發給6個月。 (二) 被保險人同時撫育2名以上未滿3歲子女,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發給1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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