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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5月16日 · 我國刑事訴訟中,對於案件的種類,其中一種區分方式,分為告訴乃論及非告訴乃論之罪( 俗稱公訴罪)。 二者區別在於,告訴乃論之罪需要有告訴為訴追條件。 在修復式司法的概念 之下,檢察官、法官多會勸告當事人雙方以和為貴,被告或辯護人也經常會透過道歉、溝通 、條件交換等等訴訟策略,在告訴乃論之罪時,請告訴人撤告,在非告訴乃論之罪時,請告 訴人或告發人能具狀向檢察官、法官表明已不欲追究, 這都是司法實務的常態 。 尤其告訴人 、告發人、被告在偵查中都是當事人,彼此間的 訴訟策略 ,跟干預司法有何關係,實在無法 理解。 更何況, 外交部何時開始隸屬司法權了? 所以要求外交部具狀表明不願再追究,這是政治力干預司法?

  2. 2024年5月23日 · 藍委吳宗憲僅回應,立法完成後會再跟人民做交代。 立法院會已二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規範不得反質詢,而被質詢 人應有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等或有其他藐視國會行為的義務,違者處新台幣2萬 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然而在法案審查過程中,綠委吳秉叡便質疑,藍白兩黨推動的法 案中,有關「反質詢」的定義不明,這樣的條文是很危險的,若備詢人的回答不被立委接 受,就會變成反質詢,備詢人不回答就變成藐視國會,然後就要給予處罰。 國民黨今日上午召開國際記者會,現場同樣也有外媒《德國之聲》提出相同質疑,藍委吳 宗憲回應,一直以來國會應該是由立法權監督行政權,但官員答詢時卻不就問題答詢,反 過來質疑立委,「你是在問什麼」、「你問這什麼問題?

  3. 2024年5月22日 · 對於法案中遭受到的質疑,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昨(22)日在臉書發布,有關 時任民進黨立委柯建銘、林佳龍和顧立雄過去針對國情報告、調查權的發言影片,狠嘲「 民進黨自打臉全記錄」。 立院昨日續審國會改革法案,針對藐視國會罪、總統國情報告、調查與聽證權等修法,引 發朝野立委對抗,晚間更有上千人聚集立法院外表達訴求。 而藍白營共提的法案內容,也 引發綠營批評。 「為什麼要反對自己曾經提出過的法案呢? 」吳宗憲昨日在臉書貼出影片,舉出柯建銘、 林佳龍、顧立雄對於國會改革的發言,嘲諷是「民進黨打臉全記錄」,昔喊國會改革,如 今卻背棄承諾。

  4. 2024年5月11日 · 傳出國民黨團為了聲援徐巧芯,將在13日外交國 防委員會對外交部發動質詢車輪戰;檢察官出身藍委立委吳宗憲也獻策,由其他藍委逼提告 的外交部具狀給檢察官,表達外交部希望此案不起訴,壓力拋回外交部。 對此,吳宗憲今( 11)日發出3點聲明表示, 他的建議在司法實務中是常態 ,但本人從未要求連番質詢外交部 。 吳宗憲說明,第一點,告訴乃論案件中,被告要求告訴人撤告,非告訴乃論案件中,被告要 求告訴人具狀向檢察官表示不追究,這個在司法實務中都是常態。 決定權也在告訴人。 既然外交部長覺得提告後很痛苦,那就該表示不告了吧。 吳宗憲強調,第二點,本人從未要求或指示其他立委同仁連番質詢外交部。 這部分顯然有誤 。

  5. 6 天前 · 吳宗憲強調,身為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這兩周以來被抗議,主持會議時不讓綠營討論, 但扣除休息以及藍白兩黨的發言時間,民進黨的發言時間有1000多分鐘,而且全程直播, 無法理解黑箱從何而起。 他也提到,綠營只要拿起麥克風討論法條,有9成的時間都不是 在講法條內容,而是高喊抗中保台、違憲亂政,「難怪綠營說沒有人跟你討論,是你不跟 人家討論。

  6. 2 天前 · 吳宗憲接著表示,其實在陳隆翔這個案子,他已經質詢過監察院好幾次,此案是現在的政府 濫用監察權一個非常明顯的例子,這也是為什麼現在開始要去檢討監察權現在到底在幹嘛? 監察院到底在幹嘛?

  7. 2024年5月16日 · 標題[討論] 快訊 吳宗憲要大法官們愛惜羽毛!!!!!!!! 時間Thu May 16 08:23:46 2024. 剛剛看新聞 太恐怖了 看到立委吳宗憲上廣播 直接提醒大法官要愛惜自己羽毛 不要迎合綠營釋憲 不然會被世人嘲笑 大法官我印象中 超脫黨派吧 為什麼要被一個立委直接這樣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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