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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6日 · 朱育德. 案由. 聲請人一至八分別認附表二所列之各該確定終局判決所適用之刑法第309條第1項規定,牴觸憲法第11條保障言論自由之規定,聲請解釋憲法或法規範憲法審查;聲請人九、聲請人十、十一及十二,分別認附表二所列各該確定終局判決所適用之上開規定牴觸憲法,聲請裁判及法規範憲法審查;聲請人十三至二十四分別審理刑事妨害名譽案件,認其所應適用之上開規定,牴觸憲法,聲請解釋憲法或法規範憲法審查。 案件公告. 主文. 1. 一、中華民國108年12月25日修正公布之刑法第309條第1項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
2024年4月26日 · 本次釋憲標的為我國刑法第309條,第1項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地2項規定「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聲請人朱姓男子因在網路上與人互罵「無良黑心業務」、「畜牲」,遭公然侮辱罪處拘役20日定讞。 馮光遠、張大春等人也因罵「混蛋、爛咖、下流胚」、「可恥、腦子裝屎」等,分別遭判刑定讞。...
2024年4月26日 · 針對憲判字第3號,大法官認為,2019年12月25日修正公布的刑法第309條第1項規定所處罰的公然侮辱行為,指依個案表意脈絡,表意人故意發表公然貶損他人名譽之言論,已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之範圍;經權衡該言論對他人名譽權之影響,及該言論依其表意脈絡是否有益於公共事務之思辨,或屬於文學、藝術之表現形式,或具學術、專業領域等正面價值,於個案足認他人之...
2024年4月26日 · (記者楊國文攝) 2024/04/26 07:25.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作家張大春、媒體人馮光遠不滿因發表言論涉刑法公然侮辱罪遭判刑,認為已侵害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併案共31案審理,去年底召開言詞辯論,法務部認為合憲,公然侮辱罪保護的法益是名譽權,也是憲法保障的基本權,憲法法庭今天下午3時將宣示宣判,是否除罪化備受矚目。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第1項規定,可處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實務上常見行為包括罵人三字經、畜生等貶損他人人格及社會評價的言語;同法第2項規定,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
2024年5月5日 · 死刑制度,是否可繼續存在?在今(2024)年的 4 月 23 日,正在憲法法庭,歷經轟轟烈烈的言詞辯論;各大機關與人民,均拭目以待,大法官究會做成合憲抑或違憲的決定。 就用這篇讓讀者,快速了解死刑議題在我們釋憲制度上的發展。 大法官早說死刑 ...
2024年4月26日 · 2024年4月26日 下午1:43. 作家張大春、媒體人馮光遠等人,曾因公然侮辱罪被判刑,認為違反憲法保障的「 言論自由 」,聲請釋憲,如今憲法法庭宣判結果出爐,認為沒違憲! 但大法官認為,並非所有案例,都該用公然侮辱判刑,將限縮這條罪的適用範圍,未來罵人髒話也不一定有罪。 圖/TVBS....
2024年4月26日 · 大法官給解釋喊「合憲」 台視新聞網. 2024年4月26日. 公然侮辱罪是否除罪化,爭議已久,包含作家 張大春 、媒體人 馮光遠 ,都曾因涉犯公然侮辱罪被判有罪定讞,跟其他民眾、法官共聲請33件相關釋憲案,主張刑法公然侮辱罪侵害言論自由違憲,但憲法法庭審理後,今(26)天判決相關法條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 曾因公然侮辱罪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