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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2日 · 其實檢察官只會出現在刑事案件裏頭,檢察官其實就是國家負責偵查訴追犯罪的公務員,在起訴前檢察官負責偵查犯罪,經偵查後認為有犯罪嫌疑的 ...
2024年11月5日 · 司法實務上,檢察官起訴的刑事案件,稱為「公訴」案件,法官通常會仔細調查與審理;而被害人提起的刑事案件,稱為「自訴」案件,法官通常不太買帳。
2020年1月6日 · 對於所有犯罪行為,檢察官擁有國家刑罰追訴權,不用等被害人告訴或有人告發,即可開始偵查,因此,檢察官可以說是在刑事訴訟程序中不可或缺的角色,從偵查→起訴→審判→執行,各階段有不同的任務。
如案件尚未移送或報告檢察官,前項聲請應由調查該案之司法警 察(官)所屬機關所在地之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受理;如案件已移 送或報告檢察官或由檢察官自行偵查中,前項聲請應由承辦該案 件之檢察官受理。
2022年10月16日 · 根據 法院組織法第60條 (一)檢察官為發掘與犯罪有關的事實真相,應該進行偵查程序,自行或指揮司法警察訊 (詢)問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等相關人士,或透過搜索、函查、勘驗、鑑定、監聽等方 式蒐集證據,以決定被告犯罪是否成立、是否應該 ...
一、 實施偵查. (一)檢察官為發掘與犯罪有關的事實真相,應該進行偵查程序,自行或指揮司法警察訊 (詢)問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等相關人士,或透過搜索、函查、勘驗、鑑定、監聽等方式蒐集證據,以決定被告犯罪是否成立、是否應該提起公訴(也就是 ...
2022年6月7日 · 各級檢察署依照工作性質的不同,將檢察官分為偵查檢察官、公訴檢察官與執行檢察官;偵查檢察官負責犯罪偵查,並依證據將嫌疑人起訴/不起訴;公訴檢察官在嫌疑人被起訴後,負責在法庭上舉證,並對嫌疑人加以論告;執行檢察官則在判決確定後,負責刑罰
2024年10月9日 · 檢察官真的只能出現在刑事庭裡面的辯論程序嗎?抑或從整個國家公共利益的角度來說,受到社會花費諸多資源栽培其法學素養的檢察官還可以承擔更多的任務?
九十七、(檢察官偵查犯罪應注意事項) 檢察官偵查案件,除依本法第一編第八章至第十二章辦理外,應 以一切方法為必要之調查,遇有犯罪嫌疑人未明者,仍應設法偵 查。
檢察官指揮司法警察(官)等相關單位偵查刑事案件,依偵查結果對被告起訴(含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或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 法官依檢察官起訴書(含聲請簡易判決處分),審理被告訴訟,決定被告有罪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