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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 天前 ·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 (英語: Legislative Council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 [1] 是 香港特别行政区 的 立法機關 [2] ,亦有對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的監察權。 現今立法會共設議席90席; 地區直選 議員佔20席、 功能界別 議員佔30席、 選舉委員會界別 議員佔40席。 第一屆立法會 成立于1998年7月1日,應屆 議員 任期為兩年。 自 第二屆立法會 (2000年)開始,每屆議員任期改為四年( 第六屆 為五年 [註 5] )。 2012年起,立法會議席增加至70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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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英語: Legislative Council of the ...

  2. 2024年5月14日 · 目次.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組織架構.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行政部門 由首長 行政長官 領導,第一層 司長及副司長 、第二層 決策局 、第三層 部門 所組成。. 根據《 香港基本法 》,特區政府設置「政務司、財政司、 律政司 和各局、處、署」。. 事實上香港沒有 ...

  3. en.wikipedia.org › wiki › Hong_KongHong Kong - Wikipedia

    2 天前 · Hong Kong [d] is a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With 7.4 million residents of various nationalities [e] in a 1,104-square-kilometre (426 sq mi) territory, Hong Kong is one of the most densely populated territories in the world. Hong Kong was established as a colony of the British Empire after the Qing dynasty ...

  4. 其他人也問了

  5. 3 天前 · 特別行政區 ,簡稱 特區 ,是指一個 國家 內為特別的目的、或區別於其他地方行政單位,而設立的 自治地方 或地區行政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級特別行政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 設有兩個相當於省級的特別行政區,即 香港 及 澳門 。 澳門原為 中國 明朝 領土,後被 葡萄牙 所佔領;香港則原為中國 清朝 領土,後被 英國 先後 割讓 ( 香港島 、 九龍半島 )及闢為 租界 ( 新界 )。 兩地與中國本土分治的政治格局維持至20世紀後期。 由於香港新界地區的租期至1997年屆滿,衍生了 香港前途問題 。 此時英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 唯一的合法政府 ,故藉兩者之間開展了香港前途問題的談判。

  6. 2024年5月4日 · 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 (英語: Regional flag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簡稱 香港特區區旗 、 香港區旗 ;別稱 洋紫荆旗 、 紫荊花旗 ) 香港特别行政区 的官方代表旗中央有一个五瓣花蕊的白色 洋紫荆 图案,底色为红色。 199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采用了这种设计 [1] 。 在 北京 举行的 国务院 第58次 常务会议 又通过正确使用该旗帜的法律规范 [2] 。 旗帜的设计体现了 香港基本法 ,宪法文件以及相关法规 [3] ,《区旗及区徽条例》中规定了旗帜的使用、禁止使用、禁止 亵渎 以及与制造相关的内容 [4] 。

  7. 2 天前 · 根據2020年中的人口統計,新界北區的人口有314,500人 [1] ,佔全港人口4.3%每平方公里內的人口數目為2,310人為香港人口密度較低的行政分區之一當中約26萬人居住於 粉嶺上水新市鎮其餘約5萬人則分佈於鄉郊多條村落和低密度別墅區而根據2021 ...

  8. 3 天前 ·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目录. 序言. 條文草擬. 立法時間線. 評價. 與港區《國安法》的區別. 影響. 注释. 参见. 参考文献. 外部連結.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 《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 第二十三條 ,簡稱 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 、 23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中第2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的最後一條,其用意是促使立法禁止任何有損 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家主權 、 領土完整 、 統一 及 國家安全 的行為。 [1] 內容主要包括禁止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和顛覆中央政府等行為。 2002年至2003年期間,《 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 》的立法過程在香港引起巨大爭議,最終終止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