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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6年3月13日 · Mar 13 Sun 2016 00:00. 林佳怡律師推薦離婚協議書怎麼寫台中女律師-林佳怡律師提供法律相關常識法律顧問諮詢立即拿起手機下去 Line ID:hd9958,可直接加Line喔! 離婚協議書怎麼寫? 在台灣,要如何離婚? 方法只有兩種。 一是協議離婚,另一種是判決離婚,相關程序和要件,可參考林律師之前文章: 《離婚,該如何辦理? 而所謂「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均同意離婚,並簽署「離婚協議書」,再由至少二名離婚證人簽名後,雙方共同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如此婚姻關係才會消滅。 至於「離婚協議書」該如何撰寫? 律師 建議,請務必小心謹慎。

  2. 2014年10月5日 · Oct 05 Sun 2014 10:07. 住戶們都很忙...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出席及決議人數、比例門檻老是跨不過,該怎麼辦! 台中女律師-林佳怡律師提供法律相關常識,法律顧問諮詢,立即拿起手機「點」下去 Line ID:hd9958,可直接加Line喔! 住戶們都很忙...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出席及決議人數比例門檻老是跨不過該怎麼辦!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最高決議機關。 有關於公寓大廈重要事項皆需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但實務上常發生的困境是,住戶們都很忙或出席意願低,所以造成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出席及決議人數、比例門檻老是跨不過,導致許多重要事項無法決議、懸而未決。

  3. 2016年7月16日 · 台北一名年逾半百的黃姓男子因生意業務往來和另名30多歲尤姓女子爆發婚外情,黃妻發現2人不僅一同手牽手出遊,還生下小孩,氣得對提出妨害家庭告訴,但因小三不願讓小孩驗DNA,而手牽手又不能證明2人「性器接合」,台北地檢署認定通姦事證不足,昨將2人不起訴。 黃妻控訴,2012年間她聽到風聲,丈夫與業務往來的尤女走得很近,因此約2人談判,沒想到2人向她坦承在交往,當時她雖然明確表達反對的意思,仍無法阻止2人交往。 去年7月間,黃妻得知尤女生下一名女嬰,還和丈夫手牽手出遊,認定尤女的小孩就是丈夫的骨肉,憤而提告。 黃妻說,為了釐清小孩是誰的,他與丈夫攤牌,還偷偷錄下2人的對話,黃妻問:「你確定這個女兒是你的嗎? 」黃男答:「有的話當然是確定阿。 」、「我以前應該說過了,如果是我的種,為什麼不能領?

  4. 2016年9月13日 · 這時候究竟應該怎麼辦,是很多人困惑的地方! 其實,法律並非不通人情! 雖然現在有《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6條、《行政程序法》第46條第1項、法務部101年12月5日法律字10100202950號函等實務見解,都允許受害人可以向警察機關申請提供肇事者的個人住址資料,以便進行後續損害賠償、和解、調解、鑑定及訴訟等權利。 所以,受害人只要向交通大隊(承辦員警)填寫「 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住址資料申請書 」【內容如下】,便可以申請肇事者的住址資料,以便進行後續求償的動作喔。 【※備註1】:發生車禍後,如何解決糾紛,可以參考本人《車禍糾紛如何解決? 》這篇文章的內容。 【※備註2】: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什麼? 應該於何時提出? 請求範圍為何?

  5. 2016年2月21日 · Feb 21 Sun 2016 23:17. 離婚後,如何向法院聲請變更子女姓氏? 台中女律師-林佳怡律師提供法律相關常識,法律顧問諮詢,立即拿起手機「點」下去 Line ID:hd9958,可直接加Line喔! 離婚後如何向法院聲請變更子女姓氏? 因 林佳怡 律師前篇文章:《離婚後,可以將孩子改為母姓嗎? 》獲得烈烈迴響,許多人詢問究竟該如何聲請變更子女姓氏,所以再續作本篇文章,讓讀者更清楚夫妻離婚後,究竟應該如何向法院聲請變更子女姓氏? (本文僅以夫妻已離婚為前提,請讀者留意) 依照民法第1059條規定:「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 未約定或約定不成者,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之。 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6. 2013年10月21日 · 林佳怡 律師最近接了很多婚姻諮詢,幾乎都是在詢問如何結束婚姻、離婚? 其實按照台灣法律,離婚的方式有二種: 第一、協議離婚: 如果婚姻雙方均無意願再維持婚姻,可以以協議離婚方式結束婚姻關係。 但協議離婚,必須要符合下列要件,婚姻關係才能合法消滅: 1、須以書面為之(即離婚協議書)。 2、須有2人以上離婚證人。 3、雙方須確實有離婚之真意。 4、須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二、離婚訴訟. 如果婚姻雙方無法達成協議離婚,就只能 向法院提出 離婚訴訟,但是這裡要特別注意的是,必須具備民法第1052條所規定之情形,法官才有可能判准離婚。 所以提出離婚訴訟時,必須在起訴狀內特別寫明具備民法第1052條所規定何種婚姻不能繼續維持之事由,並且檢附相關證據,再向法院提起訴訟。 **民法第1052條規定**

  7. 2018年1月23日 · Jan 23 Tue 2018 16:43. 【家事】離婚、監護權、扶養費的裁判費? 台中女律師-林佳怡律師提供法律相關常識法律顧問諮詢立即拿起手機下去 Line ID:hd9958,可直接加Line喔! 【家事離婚監護權扶養費的裁判費? 讀者詢問: 請問律師我要對我先生提告請求離婚子女監護權子女扶養費」。 但聽說提告者都要先給法院一筆「裁判費」。 請問律師,我提出請求離婚、監護權、扶養費訴訟,這樣訴訟的裁判費,總共是多少錢? 林佳怡 律師回覆: 沒錯,若要打官司,提告者首先都要先給法院一筆所謂的「裁判費」(在非訟事件,則是稱為「聲請費」,但不論如何,性質都是訴訟費用的一種,大同小異)。 至於「裁判費」究竟是多少錢? 就要看是什麼案件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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