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2017年5月10日 · 女作家林奕含的輕生事件引發各界議論其中被林父指控女兒遭誘姦的補教老師網友矛頭全都指向國文補教名師陳星本名陳國星),然而事發至今已過12天陳星終於肯打破沉默表達聲明但檢察官表示由此內容看來他並沒有違法不過陳星的聲明也被懷疑受到高人指點把整體案件倒向婚外情否認狼師只承認和林女交往2個月巧妙地迴避利用權勢性交的部分。 昨晚(9日)陳星出面聲明後,南檢才遲遲對外宣稱他已到案,也有到住處搜索,讓不少網友紛紛討論該如何將他定罪,但對於他的5點聲明,檢察官就無奈地表示,陳星只有道德上的瑕疵,並沒有違法。 為什麼陳星沒有違法?

  2. 2020年5月1日 · 倩女幽魂人間情男女主角由陳星旭與李凱馨飾演新版寧采臣與聶小倩其中陳星旭演藝經歷顯赫3歲時在公園玩時被星探發掘開始拍攝廣告4歲拍攝第一部電視劇7歲登台央視春晚演出小品近年更出演爆紅古裝大戲東宮男主角以其貼近原著人物的年齡與外表及善於眼神運用細膩富有層次的表演大獲好評。 「包租公」元華17年前也曾演過大S版的「燕赤霞」,如今又詮釋了同一角色。 (WeTV提供) 而周星馳電影《功夫》裡的包租公元華,當年在大S版裡他就飾演燕赤霞,17年後又在《倩女幽魂人間情》扮演同一角色,67歲的他將燕赤霞的癲狂以及嫉惡如仇,以斬妖除魔為己任的形像,詮釋得絲絲入扣,港星徐少強則飾演姥姥,妖法高深,手下操控千萬隻女妖,專門用來迷惑壯男以此吸食精魂修煉。

  3. 2019年4月6日 · 才女作家林奕含前2017年4月在住處輕生家屬指控輕生原因是遭到補教名師誘姦而補教名師陳星本名陳國星更遭到點名案件轟動全台甚至讓社會開始關注狼師議題不過檢調經過113天調查後最終判陳星不起訴處分現在林奕含逝世將滿2周年有網友爆料陳星現在換了名字改到大陸教書再度引起討論而被爆料的補習班也親上火線回應了! 喝的時光機 「小姐好漾」搖搖青春飲 膠原蛋白外泌體賽洛美冰晶蕃茄 SBK美麗三部曲 STOP BACK KEEP你的青春. 林奕含於2017年2月出版長篇小說處女作《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後,同年4月就在住處輕生,當時她年僅26歲,過不久林奕含雙親透過聲明,指控女兒曾遭補教名師伸狼爪,多年來始終走不出陰影,才會選擇走上絕路。

  4. 2017年5月10日 · 立委批陳星為脫罪. 除了網友提出疑點之外宅神朱學恆看了聲明內容也在臉書上痛批絕對有高人指點他請的律師也絕對是收費高昂的大律師因為他們的策略堪稱近年以來最高招的安排」。 朱學恆表示陳星的聲明從內容的起承轉合文字使用再到發佈時間都是經過審慎思考的。 整理宅神朱學恆提出的「疑點」: 一、學測滿級分表示已經可以填寫任何志願,去任何科系讀書,去參加「加強輔導課」是甚麼邏輯? 而且醫科根本不用採計國文啊! 二、既然無私下來往,為何林奕含上台北念醫科,要找一個國文補習班老師聯絡? 既然沒有私下來往,又如何在上台北之後能夠取得聯繫? 電話有貼在公佈欄嗎? 上面有寫來台北讀大學請打這支電話嗎?

  5. 2017年5月10日 · (圖/東森新聞) 女作家林奕含的輕生事件讓大家更加關注補教界的教育環境然而涉誘姦的補教名師陳星本名陳國星),在昨晚9日打破沉默發表5點聲明後各界開始議論紛紛可是有網友發現前幾天有人在《 PTT 》替陳星澄清的文章相似度高到令人不敢置信不少網友都嚇得驚呼是本人吧」! 該PO文網友一開始就表明自己不是陳星,現在人在加州,因為家庭背景和補習班有些淵源,所以大致上了解事件背後的真相。

  6. 2017年5月24日 · 補教名師陳星自從被捲入才女作家林奕含的輕生事件後神隱多日日前終於到台南地檢署配合調查並發布聲明聲稱自己並非狼師誘姦而是婚外情的交往關係之後不但拿出手寫歌詞富二代男友等證據」,極力撇清誘姦指控連當年兩家人在喜來登飯店談判分手的過程細節也曝光。 這個月9日,陳星在南檢接受檢察官偵訊,證詞多和聲明大同小異,說自己與林奕含曾交往過2個月,是被對方父母發現後才被迫分手,雙方相約在台北喜來登飯店談判,陳星妻子當時也表達原諒,陳星和林奕含兩人的關係就此結束。 根據《周刊王》報導,陳星向檢方透露,大約2009年7月林奕含主動與他聯繫,並表示要北上看展,希望老師可以陪同,兩人以此為契機開始交往。

  7. 2017年5月13日 · 林奕含輕生後父母發表聲明指出林奕含遭補教名師誘姦網友與市議員蕭永達紛紛指控補教名師陳星涉嫌誘姦而陳星在神隱多日後也終於發表聲明雖承認與林奕含有2年的婚外情卻巧妙規避了恐觸犯法條的16歲並表明兩人交往時已無師生關係。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檢方將於下周聯絡林奕含父母到案說明,盼家屬能夠提供事證協助釐清陳星是否涉嫌妨害性自主罪。 律師楊淑惠表示,根據陳星聲明文中的說法,與林奕含發生關係時已年滿16歲,雖依《刑法》第227條規定,若雙方是有合意性交的前提下,男方並無不法,不過「《刑法》第228條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者沒有年齡限制!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