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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3年7月20日 · 記者侯柏青台北報導男童王昊遭凌虐至死案台北地院美女審判長孫正華判凶手劉金龍死刑她說這是她在法官任內唯一判過的死刑案對劉的狡賴毫無悔意至今印象深刻孫正華今年9月將轉任律師昨得知王昊案判決結果失望寫在臉上有感而發地說法律人不能跟社會現實脫節決心和當事人站在一起幫更多人爭取權益。 本案一審時,台北地院認為劉金龍沒有悔意,依不確定故意殺人、非法使未成年人施用毒品等罪判他死刑;不過二審以劉金龍涉傷害致死罪,改判30年。 孫正華指出,劉金龍在王昊毒發後,隔了5個小時才託同夥送他就醫,自己根本沒出面。 她說︰「不得已才送醫,這是卸責還是良心未泯,見仁見智。 」而劉金龍明知餵毒可能害死王昊,卻不顧死活強迫餵毒,她因此認定,劉主觀上有不確定殺人故意。

  2. 2021年12月9日 · 2021/12/09 00:02.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投資房地產致富的劉順天曾任板橋市長成為板橋海山望族子嗣在政界響叮噹死後卻因土地繼承問題讓後人陷入遺產爭奪戰高等法院8日指出劉順天認領的兒子劉炳德已歿),其後代具有繼承權判決塗銷之前已登記的土地繼承判決指出,劉順天1964年認領劉炳德,劉炳德先於1988年身故,劉順天則於2008年病逝。 劉順天病逝後,其妻與兒子劉炳偉、劉炳中拋棄繼承,由另兩位兒子劉炳煌、劉炳華與女兒劉敏珠繼承。 到了2016年間,劉炳德的兒子劉振璋興訟,主張父親劉炳德是劉順天的親生兒子,有真實血緣關係,他身為劉炳德的兒子,即為劉順天的親孫,具有代位繼承的權利,要求法院塗銷劉炳煌等3人的土地繼承登記。

  3. 2008年10月12日 · 自稱「棄嬰之父」的醫師王精明,曾違反醫師法、偽造文書,民國80年間開設三愛診所時,涉及另起開立不實出生證明等案被法院判刑確定,84年於北市士林區中正路開設「士林弘安診所」。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江林達接獲弘安診所販嬰情資,95年7月間指揮警方至診所搜索,發現6名女嬰、孩童,王精明稱其中1名是他合法領養,2名是親戚忙碌寄養在他家,3名是棄嬰,他只是暫代收養。 檢警在王某的電腦主機、銀行帳戶存簿,發現販嬰的金額及姓名等多筆紀錄。 事件曝光後,陸續有向王精明買嬰的民眾向警方自首,坦承因膝下無子,才以台幣30多萬元代價買嬰,使得王精明夫婦販嬰案事證明確。 士檢查出王精明、鍾素滿夫婦買、賣的嬰兒高達150人,涉案人數逾300人;前年11月間,王精明夫婦被檢方求刑10年,另有83名買嬰、賣嬰民眾被起訴。

  4. 2022年3月7日 · 〔記者陳恩惠/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今天公布新一波中高階警官職務調整異動案,包括新任警察局主任秘書室警政監林志鈞、後勤科專員李忠榮、公共關係室秘書蔡俊輝、秘書室專員楊昌祐、督察室督察三陽、主任秘書室專員謝金龍,以及大溪副分局長王智瑋等7人陞職、另黃訓等16人異動,都將於9日報到。 警察局的異動部分,還包括新任督察室警政監黃訓、法制室主任李江良、訓練科長劉明熙、犯罪預防科長薛強喜、後勤科長李泊輝、秘書室主任張鶴瓊、督察室督察林東星、黃柏青。 各警分局的部分,新任副分局長包括平鎮宋宗哲和沈介茗、龜山許俊雄、大園蘇士誠、中壢朱孝全、楊梅梁仲銘、八德黃呈錫、蘆竹江慶斌。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5. 2007年5月22日 · 北市社會局表示,目前內政部正進行公告孩子協尋親生父母的程序,未來這群父母能否收養孩子,仍須經法院裁定,最快明年可完成收養程序。 黃碧霞強調,兒童局已特別委託兒童福利聯盟,針對個案狀況輔導家庭如何選擇適當時機做身分告知。 黃碧霞表示,案發後皆由原涉案家庭留養,社工員都有訪視這些家庭,發現這些父母都對小孩子疼愛有加,給予小孩妥善的照顧,這些情況,社工員也都會記錄下來,提供給法院做為未來是否核可收養的參考。 販嬰辯稱行善 重罰重判遏歪風. 記者胡守得/特稿. 將嬰兒視為商品的王精明、鐘素滿夫妻,昨被士林地院判處販嬰案空前的重刑,對於不求仁心仁術、鑽營奸巧的不肖醫護人員,具有相當震撼作用;本案重判的啟示除懲罰犯罪外,也的確包含遏止、匡正違法販嬰的用意。

  6. 2007年5月9日 · 社會今日熱門. 網友回應. 宗教、親情感化謝富的故事比電影「刺激1995」還精彩,曾經被判2個無期徒刑還越獄的他,原本擬定一份30多人的復仇名單,出獄後因宗教與婚姻感化,逐漸拋棄仇恨,成功創業開了一家童書店,也常到獄中演講,並捐書給弱勢團體,完全走出仇恨。

  7. 2006年6月1日 · 記者林慶川何瑞玲台北報導男子俞孫炳為首的跨國詐騙集團透過製作不實進出口交易憑證及假信用狀交易方式5年來向國內多家銀行詐貸超過7億元調查局北機組日前逮獲詐騙集團4名成員但俞孫炳在逃此集團行騙手法先由男子林雲翰在香港新加坡及台灣等地設立空殼公司再安排貨物由國外進口至台灣的人頭公司製造跨國貿易紀錄。 之後再以人頭公司的資料,製作不實的進口交易憑證,向銀行辦理信用狀貸款,由國內銀行匯出買方申貸的貨款給國外賣方。 該集團詐貸款項得逞後,隨即關閉人頭公司,銀行匯出至國外空殼公司的款項,則透過地下通匯方式洗錢,轉回台灣的特定戶頭,他們也協助其他公司向銀行詐貸,每次則收取詐得款項的5%至6%作為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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